2007年5月5日 星期六

以公益為名 公園淪為攤販集中營

2007年5月3日 星期四
自由時報

以公益為名 公園淪為攤販集中營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北市鄰里公園、人行道,經常被民間社團申請借用場地,擺攤舉辦園遊會,販售農產品、民俗藝品;市議員黃珊珊指出,這類臨時市集經常遭檢舉違法,在名為公益活動的現場未使用點券而是進行現金交易,形成另類攤販,卻未見市府取締。

黃珊珊表示,上月中旬,有民眾檢舉,忠孝東路五段與大道路口春光公園人行道,有社團架設棚架,販售農特產品,活動名稱雖然是關懷老人園遊會,但現場攤商卻當場收取現金交易,未見員警取締,園遊會名義是公益,但活動顯然是「掛羊頭、賣狗肉」。

信義區長張金鎮指出,當天接獲檢舉後,曾派員前往稽查,傍晚時確實發現有攤商接受民眾以現金消費,當場區公所即開單,要求業者必須即刻撤攤。

黃珊珊表示,公園處與民政局下轄各區公所與公園管理處,應嚴格審核民間社團的申請案件,以免遭社團利用,讓北市公園綠地淪為「假日攤販集中營」,破壞市容,相關單位也應建立事後稽查制度,避免讓不肖民間社團,利用此一途徑行斂財之實。

公園處表示,鄰里公園由區公所管轄,民間社團若申請在大型公園舉辦活動,依法必須先向市府申請,取得市府發公文許可,公園才會出借,審核機制也較為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