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5日 星期二

郝家大違建?建管處:已補辦 核發合法使照

郝家大違建?建管處:已補辦 核發合法使照
【2007/05/15 13:32 報導 】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今天(15號)會勘台北市長郝龍斌,位於士林福林路的住家,市議員批評,郝龍斌的住家有三棟,每一棟的二樓或三樓都是加蓋違建,北市府包庇郝市長的官邸,對此,北市建管處表示,郝市長住家的加蓋部分,已經在去年補申請,今年三月份核發合法使用執照,唯一一棟屋突部分,因為超過 18平方公尺,需要由建築師變更為第三層樓補發申請。(林麗玉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批評,台北市長郝龍斌帶頭違法,他位於士林福林路的三棟住家,是一個超級大違建,包括三棟建築的二、三樓增建部分都是違建,甚至建管處今年二月還罰了郝龍斌13多萬元,市議員批評,之前郝龍斌選市長的時候,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幫他背書表示絕對合法,根本是包庇郝龍斌。(t)
對於市議員的質疑,台北市建管處建照! 科長高文婷表示,郝龍斌市長的住家,三棟的確分別增建一樓、二樓,市長郝龍斌已經在去年12月補申請,因為建蔽容積率都可以再增加,三月底發給合法使用執照。只是其中一棟屋突部分,因為超過18平方公尺,應該要更改申請為第三層樓。(t)
至於罰款的部分,建管處表示,依照建築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擅自建築再補辦執照,變成合法的過程中,都需要課工程造價千分之五十的罰鍰,並不是因為郝市長的住家違建才罰款。


市民:好康幾時輪到我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特稿】

2007.05.15 03:26 pm


「市民郝龍斌」被「市長郝龍斌」開罰13萬元,取得一百多坪「先上車後補票」的「程序違建」使用執照。有多少小老百姓會問,13萬換100多坪,這樣的「好康」幾時會輪到我?

去年底台北市長選舉,郝龍斌被水電費和違建問題糾纏不清,被對手陣營窮追猛打,郝龍斌除了強調一切合法,不願多作回應。因為強調「合法依法」,郝龍斌忙完選舉、當上市長後,盡速提出補照申請,以求取得合法性和正當性。

但身為台北市長,除了要合法之外,市民更期待市長能「作民表率」,應以更高的道德標準自我要求,而不是祭出法令來保護自己,間接傷了市民的感情。

郝龍斌上任後,常要求市府官員要以同理心為民服務,但如果民國93年以後新建的房舍,未取得執照就大興土木,還能「依法」取得執照,雖「合法」,但是否「合理」、「合情」,郝龍斌該想想台北市民會怎麼想?台北市民期待郝龍斌能做個「好樣兒」。

不管是程序違建或實質違建,聽在市民耳裡都是違建,市長可以取得補照,台北市民是否可享有同等待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