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5日 星期日
自由時報
學生家庭生活 學校也要管
家人關係 都將介入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學校也要開始管「家務」囉!從下學期開始,北市各學校將成立家庭教育委員會,規劃舉辦各類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邀請家長參與、學生討論,包括家人之間的關係、家庭生活的管理都將是學校介入的範圍。
台北市教育局表示,依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教育局訂定「台北市各級學校施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要點」已滿兩年,為了全面落實提升各級學校推展家庭教育成效,教育局邀集各級學校代表召開會議提供修訂意見,修正案經局務會議通過後,函頒台北市各級學校依循辦理。
教育局表示,這次要點最大修訂是將原規定「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發起,責由教務處統籌」,修正為「由學校成立家庭教育委員會,以校長為召集人,規劃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提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實施,並指定專責處室統籌辦理,其他處室協同執行,全校教職員工共同負責,並於學校行事曆載明。」
私領域 家長恐反感
不願具名的國中校長指出,教育局的作法有其美意,學校不是不想動起來,但面對大部分學生家長的消極態度,實行上有一定的困難度,而且家庭屬於私領域,學校介入太多,也會造成家長們的反感;台北市國小家長會則表示,學校安排活動讓父母進修也是好事一樁,但每個家庭狀況不同,不一定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
教育局指出,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應以學生的經驗為出發點,以演講、座談、辯論、讀書會、影片賞析、角色扮演、參觀活動、親子活動、遠距教學、個案輔導、自學、成長團體等方式實施,邀家長與孩子一起參與,學生學習內容包括家人關係,例如兄弟姊妹之間吵架時要如何處理、了解多元家庭的家人關係,包含父母分居、離婚、單親、外籍、隔代等多元家庭型態,以及家庭生活的管理,例如作息的安排或金錢的使用等。
上課時間可利用晨間、導師時間、朝會、彈性課程、空白課程、家長會活動或學校日、運動會等,而評量方法則是以學生的學習單、問卷等方式作考評,並詢問家長的意見,了解學生對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的學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