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蛋之爭》東森反撲 市府不理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2007.09.02 02:58 pm
東森巨蛋公司今天在報紙頭版刊登半版廣告,籲台北市政府「懸崖勒馬,靜待司法裁定,以免浪費社會成本」;北市府秘書長楊錫安表示,台北市處理小巨蛋合約,於法絕對站得住腳,針對東森巨蛋登廣告進行反撲的行為,北市府不予理會。
東森巨蛋刊登廣告提出四點嚴正聲明,主張小巨蛋案正由法院審理中,在法院釐清契約效力之前,各方均應尊重司法,市府卻未經協商或法院判定,即強令回收經營權,已逾越私法對契約的規範。
對此,楊錫安表示,市府在採取行動前,已請教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根據政府採購法第50條,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違法情形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楊錫安強調,該法條用「應」字,市府不採取斷然措施都不行。楊錫安說,等待司法判決的時間長則十年,合約都到期了,還懲處什麼?
東森在聲明中同時批評市府接管小巨蛋後,聲稱會維護東森巨蛋員工及廠商的權益,卻阻止員工及廠商進入辦公,已嚴重損害該公司員工及廠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