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1日 星期五

市府通過暫行條例 貓空商家可申請認許

2007年9月12日 星期三
自由電子報

市府通過暫行條例 貓空商家可申請認許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貓纜雖然已經通車,但當地餐飲業受限都市計畫法令,始終無法合法經營。為此,台北市政府昨天通過「台北市貓空地區營利事業暫行輔導管理」,一旦符合相關安全條件的業者,即可獲頒暫行認許文件,納入輔導管理。

內政部官員則指出,貓空地區最特殊的是自然資源與產業文化,目前蕭條的原因應是纜車與週遭旅遊產業配套出問題。至於台北市政府所通過的「暫行條例」,由於不涉及業務範圍,官員則不予評論。但官員也強調,即使通過「暫行條例」,貓空保護區內既有違建造成的環境與水土保持等問題也依舊存在。

商業處一科科長吳明琪表示,貓空地區部分保護區變更為機關用地的都市計畫案於去年四月送內政部審查,迄今尚未通過;內政部官員則指出,正在等候市府針對送審案內容回覆! 。

不過,吳明琪強調,這僅是暫行輔導辦法,一旦內政部通過都市計畫案,辦法三年後即失效,一切以都市計畫案通過後的都計法令為主。

吳明琪說,目前市府列管的貓空業者共八十七家,業者申請後若通過相關消防、水保檢查,即可獲頒認許文件;但她強調,不會發給營利事業登記證,因此,絕非就地合法。

根據辦法規定,業者申請時應檢附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證明文件,若擅自擴大營業場所或變更經營,營業行為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公安、消防、水保、環保及衛生情事,經輔導而不改正者,市府隨時可廢止認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