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8日 星期六

入聯看板 廣告物?政令宣導?

入聯看板 廣告物?政令宣導?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2007.09.08 04:22 am


總統府前廣場樹立2塊巨幅「加入聯合國」看板,台北市政府定調為未經申請而違規樹立的「廣告物」,周二派專人將查報文送達總統府,文到10天(13日)內自行拆除或補辦申請手續,否則依建築法處4萬至20萬元罰鍰,並依行政執行法強制拆除。

據悉,市府的查報文,援引文資法第36條、建築法第97條,要求總統府先徵求文建會同意,再向市府申請廣告許可;查報文並特別敘明「歷年國慶日,主辦單位均依規定向本府申請設置牌樓及展演場所等設施,敬請大府參照。」

至昨天,總統府並無回應,不過民進黨市議員洪健益已向市府書面質詢,要求說明總統府前入聯看板,究竟是需申請許可的廣告物或無法令規範的政府機關政令宣導,並舉市府、市警局外牆看板或布條為例,質疑有無比照辦理。

建管處表示,市府外牆2面大看板,都由市府公管中心向建管處申請許可,沒有問題;至於市警局懸掛反毒布條屬於政令宣導,並不是廣告物。

建管處長何幼榕則強調,市府一律公平處理,任何層級的機關看板只要屬於廣告物就須依法申請,尤其總統府是國定古蹟,樹立廣告物須先取得文建會同意,再向市府申請,「只要總統府依法定程序補申請,市府不會不准。」

對於高層將入聯看板定調為「樹立廣告物」,綠營市議員則以質詢北市府的看板「反制」;數位市府官員私下直犯嘀咕,認為入聯看板到底是廣告或政令宣導,確有爭議,並擔心短期內恐難善了,甚至引發類似中正紀念堂更名布幔的互槓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