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4日 星期日

垃圾落地被罰 13歲女童嚇呆

中國時報 2007.10.11 
垃圾落地被罰 13歲女童嚇呆
朱芳瑤/台北報導

 台北市大同區一名13歲林姓女童,日前幫家裡傾倒資源回收物時,因等不及資源回收車來,逕自放在巷口準備離去,當場遭環保局巡查員舉發,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單處罰。林小妹嚇得花容失色,小小年紀捧著舉發單,頓時不知如何是好。

 但根據行政罰法第9條規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該名巡查員未詳加確認林小妹的身分證件,又以嚴詞訓斥,未先柔性勸導,引發家屬不滿,因此向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晉章陳情。

 未滿14歲不罰 稽查員不察

 林晉章表示,稽查員認真舉發糾察,維護環境清潔,雖值得肯定,但未確實核對女童資料,有盲目執法的疑慮,且造成女童恐慌,略顯不妥。

 台北市環保局科長江慶輝指出,該名巡查員可能在匆忙之間,未發現林小妹未滿14歲,目前已撤銷舉發。

 他表示,環保局取締違規於行政程序上有2個階段,首先是在現場先開舉發單,經彙整後送至稽查大隊,然後再投遞行政處分書給違規民眾。民眾在接到舉發單後,若符合未滿14歲及精神障礙人士等條件免罰,或14歲以上未滿18歲減輕處罰的條件,都可以向稽查大隊來申訴。

 林小妹的阿公表示,孫女日前幫忙拿家中的資源回收物去丟,看到別人沒等資源回收車來,自行放在集合空地,她也跟著這樣做,不料環保局的巡查員剛好經過,拿出舉發單來就問「妳身分證字號多少?」

 執行嚴重瑕疵 已撤銷舉發

 林小妹被嚇得支支吾吾,表示身分證在爸爸那裡,身邊也沒有健保卡,巡查員於是隨她回到阿公住處,父親聞訊後還從公司奔回家遞上林小妹的身分證件,這一折騰耗了近1小時。

 阿公說,他肯定巡查員的認真與付出,孫女也確實違反「垃圾不落地」的政策,但其未滿14歲,明顯不用開單,口頭提醒應能收勸導之效,「不要嚇小孩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