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福其、黃揚明╱台北報導】
2007.10.24 03:58 am
反貪腐總部上月9日在凱達格蘭大道點蠟燭排成「屁」字,造成路面毀損案,台北
市政府新工處向路權申請人施明德求償30萬8669元損害賠償金;不過施明德透過市
議員、反貪腐總部副指揮李新,主張路面應「折舊」,且僅依「屁」字面積賠償,
要求賠10萬元。
市議員李新表示,新工處當初銑鋪凱道範圍太大,不應都算到反貪腐總部頭上;此
外,凱道的路面確實本來就有裂痕、標線也都磨損,這些都有錄影可循。
李新說,10月1日在市議會找市府單位來,是要了解處理的資料,為避免他以市議
員「壓」官員,加上新工處與總部的見解不同,他才提議由公正第三者進行調解,
結果出來就不再提異議。
本月17日信義區公所調解此案,市府僅新工處與會,李、施的代表仍主張賠1/3,
調解委員建議折衷為1/2,新工處不敢同意,調解未達共識。
目前新工處正簽報公文,擬具三方不同價額的意見,呈報市長郝龍斌裁奪,作為再
次調解的依據。
官員透露,這次是集會遊行「有史以來」首見毀損路面的案件,雖然若同意打折,
可能面臨有樣學樣,但決定權在市府高層。
李新說,反貪總部的捐款剩餘1700多萬元,已全數捐給5個慈善團體,因此外界可
能認為「區區」30萬元,但這些錢須總部的幹部分攤,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就事論事》價差好談 後患難補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
2007.10.24 03:58 am
入聯路跑路權爭議,吵得沸沸揚揚,舉國關注;但市府內部還有另一把火在悶燒,
這把火就是反貪腐總部須賠償「屁」字蠟燭油損毀凱道路面案,政務官僚體系與技
術官僚體系因「見解」不同,而有不同的處理傾向。
但撇開「市井小民」有沒有請求降低賠償、調解的權力不談,也暫且不論市府高層
最後如何裁奪,郝龍斌的幕僚團隊以及反貪腐總部此刻該注意的,應是此事傳開後
的負面效應,絕對遠非20萬元「價差」的千百倍代價所能彌補。
從一般觀念來看,損毀公物照價賠償,本是天公地道;所謂的「價」自有一定標準
可供檢驗,遭行政部門處罰或求償的民眾要提申訴,自應提出可供接受的理由。
但反貪腐總部主張賠償不應擴及「屁」字以外的其他銑鋪面積、以及路面應有折舊
等兩點主要理由,外界能不能接受,恐怕是個大問號。
即便總部的主張有其道理,但此事肯定早晚會曝光,以目前的藍綠陣營聞到血腥味
就瘋狂咬殺的政治氛圍,綠營可能放過此事?除總部、施明德極可能會被譏諷敢作
不敢當;市府一旦同意折價,郝市府不但在市議會一定過不了關,還會被綠營又記
上一筆「執法不公」的罪狀。
對總部而言,20萬元差價雖須由幹部分攤,但遠勝過揹負罵名,以及日後再辦集會
抗議,不會惹人訾議的下場;對郝龍斌而言,政治幕僚更應能預判同意折價後,不
但形同自己奉送到綠營的刀口,被綠營大作文章,更可能引起中間民眾、市府技術
官僚的反感,得不償失。如何處理20萬元「價差」,郝、施應再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