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5.16
市長官邸違建 被罰13萬元
陳怡妏、陳函謙/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郝龍斌官邸去年底遭綠營立委指控為違建,引起爭議。民進黨議員莊瑞雄質疑,市長官邸2、3樓均為違建,遭建管處罰款13餘萬元,違建事證確立,要求郝龍斌為此道歉,並立即拆除違建部分。郝龍斌回應表示,增建並無不法也沒有特權,已依規定補辦建築執照、使用執照,一切合法。
莊瑞雄昨日一早到郝龍斌位於士林區福林路315號官邸外圍,帶著士林區地政測量資料說明郝龍斌官斌A(福林路315號)、B(福林號317號)、C三棟樓違建情形。
議員要求拆除並道歉
根據資料顯示,郝龍斌官邸A、B、C三棟樓現況與原始建照相比,總共增建了391.79平方公尺,約100坪,其中,A棟增建有 247.04平方公尺,B棟增建27平方公尺,C棟增建117.75平方公尺。莊瑞雄說,郝龍斌官邸門牌315-1號宅舍,也就是C棟幾乎整棟都是違建,因為根據地政測量結果,民國93年6月前該宅舍只是兩小間一層樓的平房,現在不但合蓋變成三樓大洋房,而且還違建在防火巷道上,去年偷偷補申請「二樓加屋突」的建照,不過,郝龍斌所謂的「屋突」根本也是違建。
郝龍斌:已補照一切合法
莊瑞雄指出,屋突依建築法令有其面積與用途限制,郝家C棟面積多達28平方公尺,遠超過法規上限18平方公尺,根本是實質違建。
莊瑞雄表示,郝官邸幾乎處處是違建,但去年選舉遭檢舉時,當時的「馬團隊」卻不斷為郝「造假」護航;莊瑞雄說,郝在去年12月被檢舉後便提出三棟樓的補照申請,自己當上市長後,2月2日核准補照、2月6日領照,新違建一下就地合法,特權行為目無法紀。
下午莊瑞雄則在總質詢時對此議題再猛轟40多分鐘,郝龍斌在備詢台上不免有些慍怒,臉色漲紅,幾次欲開口解釋,又按捺下來。他強調,房子是父親所有,八十四年以前就已興建2、3樓,當時自己人在美國,現在已依程序補申請建照、使照,一切依法辦理,沒有任何不法,他內心坦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