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5日 星期二

郝宅違建,爆選後補照

2007-05-16 06:19
蘋果日報

郝宅違建,爆選後補照



台北市長郝龍斌2006年市長選舉前聲稱其位於北市福林路的住宅並非違建,但2007/515被北市議員踢爆郝在選後即去申請補照。北市議員莊瑞雄痛批郝誠信有問題,應向全體市民道歉。學者更指郝是「寬以待己、嚴以待人」,在西方社會市長說謊嚴重者已要下台。

誠信掃地

北市議員莊瑞雄昨在議會質詢中,指郝龍斌住宅有四成多的建物樓地板面積是違建,郝卻在2006年十二月初市長選舉前公然說謊,辯稱家中沒違建。

「屋突」實應為三樓

北市都發局建管處昨回應,郝龍斌住宅基地上,現有三棟建物,分別是三、四十年前陸續興建的,這三棟建物後來確實有增建,且增建時都未申請建築及使用執照,依法視為違建,但因增建的面積,仍在該基地建蔽率、容積率的容許範圍,屬於可補正的「程序違建」,故郝龍斌已在去年十二月底申請補照,建管處也受理申請,並依法罰款十三萬元。

但莊瑞雄批評,「程序違建」也是違建,郝龍斌卻在選前! 大言不慚自稱他家沒有違建,根本就是欺騙選民,其間北市府更為郝護航謊稱郝宅並非違建。選後郝才偷偷辦理補照程序,但其中一棟三層樓建物也只申請「二樓加屋突」補照,其實該屋突應被視為三樓,郝是企圖掩飾此一大面積的違建。

郝:一切依法辦理

建管處表示,屋突是屋頂突出的建物,依規定只能當成樓梯間、置放水塔使用,屋突面積依法也不能超過十八平方公尺(五點五坪),由於郝宅的屋突已達二十八平方公尺(八點五坪),必須視為三樓建物,已要求郝家再提出執照補請程序。郝龍斌昨對此僅回應:「一切依法、依規定辦理。」

建管處總工程司羅榮華說,「程序違建」依規定都可補請執照,北市府並未獨厚郝龍斌,統計今年初至五月四日,北市共有一百八十一件申請補照案,其中六十件已審核通過。

羅榮華表示,北市在都市發展過程中,由於法規不夠完備,不論公家房舍或私人住宅,長期存在數量龐大的違章建築,現行規定只要是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前興建的既成違建,都准予暫緩拆除。

學者批兩套標準

但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施正鋒批評郝龍斌「根本是兩套標準,寬以律已、嚴以待人」。

他指像這種說謊或自家程序不正義等問題,在西方社會嚴重者需下台,但在台灣藍綠對立下,很可能只被當成小瑕疵,他建議郝多少要對此事件「表達一些不好意思,不要完全沒錯的模樣,畢竟他是一市之長,已是錯誤示範,啟可再不認錯?」

高官住宅有違建的案例除了郝龍斌之外,總統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也曾被指控民生東路自宅搭蓋違建、侵佔防火巷,副總統呂秀蓮的仁愛路官邸則因頂樓加蓋物過高而被拆除,立委薛凌三年前將陽明山上舊建物改建成豪華別墅,也遭北市府強制拆除。

現行違建相關規定

●違建定義:《建築法》規定,未事先申請使用執照的建物,即視為違建
●規定:
˙實質違建:新建物若超出基地建蔽率、容積率範圍,需強制拆除
˙程序違建:新建物未超出基地建蔽率、容積率範圍,可申請補照、予以合法化
˙1995/01/01前興建的既成違建暫緩拆除
●補照罰款:罰款為建物工程造價費的千分之五十以下
註:依土地使用分區不同,建蔽率為基地的30~70%,容積率為基地的60~800%。建蔽率建築面積佔基地面積的比率,容積率為各層樓地板面積總和除以基地面積的比率。

資料來源:北市都發局建管處


2007-05-16 06:27
蘋果日報

郝市長不好


郝龍斌上任以來,不作秀,不應酬,果決幹練,連馬英九任內諸多不合理的政策,都不留情面予以革除,令人刮目相看,政治前途大好。可惜,因家中違建而遭人非議,影響前途,應照孔子所說的:「見小利而大事不成。」

違建核准 豈有王法

此事應該受人質疑的重點是:郝家的違建離譜的驚人,凸出巷道一大塊,囂張惹眼,為什麼多年來都沒被拆除?如果是小民的,老早拆得灰飛湮滅了。其次,郝在競選市長時,遭人揭發,他立即信誓旦旦選後拆除,現在為什麼不拆?還就地合法化。

再說,他的市府罰他13萬元,就地合法取得1百多坪的違建使用執照,自己補照,自己核准,還有天理王法嗎?難怪小百姓會說,這樣好康的幾時輪到我?

最後,北市府官員請摸著良心回答我們:很多百姓也申請補照,但市府絕大多數駁回不准,照拆不誤,為何獨厚郝家1百多坪的特大號違建?如果郝龍斌不是市長,又不是郝柏村兒子,請問會開此特例嗎?

承諾拆除但當選後耍賴,是欺騙選民,背叛誠信;繳交13萬元就地合法是玩法弄法;市府只拆小民小違建,不敢動郝家,是縱容特權。台北市長率領台北市府知法犯法,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好像北洋軍閥,還憑什麼老臉面對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