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日 星期二
自由時報
近4000輛警巡邏機車 北市議員抨擊老爺車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昨抨擊,北市近4000輛用於基層員警偵防巡邏的警用機車,車齡普遍偏高,甚至超過8年使用年限,「都是老爺車等級,郝市府的治安零容忍要怎麼拚?」
黃珊珊指出,以北市3877輛的警用巡邏機車為例,有逾4成、1574輛都超過8年,交通大隊甚至有一批重型巡邏機車已使用逾17年。
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表示,警車皆有定期汰換,但因北市財源問題,目前仍有逾齡未汰換的車輛,今年已申請4億多元經費汰換老舊車輛,礙於財源有限,將以巡邏車、巡邏機車、偵防車、偵防機車等第一線需求車輛優先汰換。
市警局表示,該批17年車齡的重型巡邏機車已汰換,議員所指巡邏機車逾齡的情況,應不含8年的車輛,因此逾齡的偵防機車比率應該是約2成多,而非4成。
黃珊珊昨也認為,相較其他縣市,北市員警薪水與中南部一樣,但勤務卻更多,去年有近一成、約1200名北市員警請調外縣市,市府應該跟中央建議,編列「都市危險加給」,以留住警力。
王卓鈞表示,有跟中央反映過,應編列加給補貼,但警政署不允許,且現階段市府財源也有困難,特殊加給必須有法令依據才能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