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4日 星期五
自由時報
Upaper刊登四腳獸 被罰3萬
〔記者洪敏隆、林恕暉、趙靜瑜/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合法」授權的捷運報Upaper,昨天在頭版刊登某大學男女生在校內廁所扮四腳獸的自拍照,醒目照片雖將當事人重要部位做馬賽克處理,但女性裸露胴體仍清楚可見,授權發行的台北捷運公司認定為「色情」,已違反合約規定,對Upaper處以三萬元罰款並送審議委員會處理。
Upaper營運長羅國俊表示,對於昨天新聞的處理,如果讓部分讀者不悅, Upaper向讀者致歉。Upaper今天見報也會刊登道歉啟事,未來也會傾聽讀者意見,作為處理新聞的參考。
捷運公司表示,由專家學者組成的審議委員會,將裁定Upaper昨天頭版刊登的照片,是否屬於重大違規,未來Upaper只要累計三次重大違規,捷運公司將予以解約。
Upaper昨天頭版報導「四腳獸自拍秀,校方要嚴懲」新聞,將網路翻拍的當事人照片,刊登在醒目位置,部分捷運車站站務員昨一早就接獲旅客抗議,認為在車站內不應發放這些刊登「不雅」照片的報紙。
捷運公司還特別比較其他各報對這則新聞的處理方式,有些報紙根本就未刊登照片,即使是有刊登「自拍」照片的報紙,多數都有穿衣服,甚至和Upaper屬同一報系的聯合報,照片還特別剪裁沒那麼裸露,而Upaper的作法已明顯違反合約「不得有違反善良風俗或公共秩序」等規定,因此依規定處罰、警告,並送審議委員會處理。
北市新聞處一科科長曾靖華表示,Upaper刊登照片的做法不適合兒童與青少年閱讀,但因內政部曾解釋報紙刊載不等於供應給兒童與青少年,因此目前無法可罰,但該處仍會行文給Upaper,請他們自律。
不過,昨晚有家長向記者反映,Upaper是放在捷運車站內供民眾免費索取且並未限定小學生不能索取,結果她的小孩回來告訴她,班上有人順手在車站拿了Upaper,到班上傳閱,同學也不斷討論,這種「教壞小孩」的報紙,竟然是官方授權,市府應該要好好自我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