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7.28
行人死亡事故不減反增 郝要檢討
陳函謙/台北報導
開車上路,切記禮讓行人!台北市交通大隊昨於市府交通會報就六月份交通執法進行專案報告,車輛不禮讓行人件數較前3年同期減少78%,但交通事故中死亡的行人卻增加,台北市長郝龍斌乃指示相關單! 位檢討加強取締執法強度,研議將行人安全列專案處理。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聽取簡報後,詢問交通大隊為什麼「車輛不禮讓行人」取締數據較前二年大幅減少?是汽機車駕駛已習慣禮讓行人,還是取締強度下降?
交通大隊大隊長陳銘政說,中央新修法令七月上路,車輛未禮讓行人須先勸導再開單,所以影響取締。九十四年、九十五年實施行人安全專案,除取締車輛未禮讓行人,也針對行人闖紅燈、穿越快車道等違規行為加強執法,行人死亡人數獲得控制,分別為14人、25人。
陳銘政說,行人安全大執法因成效不錯,警力轉往投入其他違規專案;但今年上半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行人已達14人,與去年全年死亡人數相同,因此會加強宣導車輛禮讓行人,並研究是否重啟行人安全專案。
陳銘政表示,車輛未禮讓行人舉證不易,員警必須在路口站崗,當場攔住違規駕駛舉發。因台灣地區行人優先觀念未普及,汽機車多缺乏禮讓行人的習慣,行人看到車輛就下意識退後。如何判定車主「沒有禮讓」,讓警方大傷腦筋。
陳銘政說,曾有人提議,車輛只要「驚嚇」到行人就算「未禮讓」;但怎麼樣算驚嚇,標準也難拿捏。後來研議以「3公尺」作為取締標準,只要行人走在4條斑馬線範圍,車輛就必須停下,等待行人走過去之後才可以通行。違規者將處以1200元到3600元罰鍰。
根據交大統計,今年六月交通執法較三年來同期減少17%。其中,取締機車行駛人行道,增加56%為最多,闖紅燈取締也增加36%;但車輛不禮讓行人,取締減少78%,開車打手機件數則減少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