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9日 星期日

貓纜營運迄今 都無保固

中國時報 2007.07.25 
貓纜營運迄今 都無保固
喬慧玲/台北報導

貓空纜車事故接二連三,並發生沒有備料的窘況,據了解,台北市府新工處尚未核定貓纜保固計畫,纜車目前形同在沒有保固的情況下營運,一旦出事,不但難以約束廠商搶修時間、提供備料,連罰款機制都無法啟動,市府恐成犧牲品。

新工處長李四川表示,春原營造將在今日送保固計畫審核,保固期雖尚未開始,他強調,這段期間廠商仍有「無限責任」,廿一日發生的事故,所有修繕經費也是由春原負責。

保固計畫 今天才送審

據了解,貓纜的保固計畫遲遲未送審,主因是建置團隊的春原營造和法商POMA對保固合約內容有歧見,甚至傳出兩造將採取法律訴訟途徑。營運單位表示,上周六纜車停擺時,因沒有保固合約約束,才會發生技術人員堅持要等修復故障零件後才恢復運轉,卻未從營運面和遊客安全面來考量。此外,因保固期尚未生效,連備料都無法要求廠商。

台北市捷運局表示,捷運工程的保固計畫依工程不同來訂定,和坊間買車、買電器的「定型化保固」不同,保固期有一定年限,但在年限間隨著營運需求,保固合約可以適度調整,但從未發生過捷運已通車,但保固計畫還未核定的狀況。

李四川表示,新工處簽約的對象是春原營造,保固計畫由春原和POMA訂定,計畫之所以難產,他舉馬達為例,法商提出的保固條件是耐用5000小時,但新工處要求保固3年,二者認知不同,才會拖延一段時間。經協商後,廠商今日將提保固計畫送審。

他指出,一般工程複驗後才會啟動保固計畫,貓空站外的公車場站還在整地,也包括在複驗項目中,預定八月中可以完成。沒有保固計畫不表示對廠商無約束力,因新工處還扣有10%約2億元的尾款,對廠商形成牽制,還是要負起保固責任。


中國時報 2007.07.25 
受不了啦 議員:停駛全面大體檢
朱芳瑤/台北報導

貓空纜車問題不斷,繼上周六大故障後,昨天又兩度停機,不少藍綠市議員都表示,「受不了啦!」台北市政府別再逞強,應盡速暫停營運,對貓纜進行全面大體檢。

「台北市政府根本存著賭徒心態!」民進黨市議員莊瑞雄砲轟,市府不顧裏子,只爭面子,不久後必會落入「被迫停駛」的窘境,也幸好昨天沒再發生民眾受困車廂的情形,否則若遇上狂風暴雨,事情將非同小可。

莊瑞雄直言,搭貓纜簡直就像經歷一場「貓空歷險記」,要求停駛檢查的聲浪並非「唱衰」市府,而是一次解決問題,讓民眾開開心心的前來搭乘。但他也感嘆,不少人早就放棄要求貓纜的舒適性和方便性,能順利坐一遭就「阿彌陀佛」了!

議員簡余晏痛批,貓纜狂突槌不僅是全國問題,更嚴重傷害台灣國際形象,她呼籲市府「亡羊補牢」,邀請公正第三單位和消基會,一同參與貓纜體檢行動。簡余晏指出,上周六貓纜大故障,市府依合約向承包商索取賠償,然罰錢其次,貓纜工程的三角合約關係為癥結所在,市長郝龍斌應予以追究。

國民黨市議員賴素如亦發表聲明表示,昨天貓纜再度停擺,顯示22日復駛決策錯誤,市府對貓纜應拿出「永續經營」的態度,在未能查明歷次事故的原因真相並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時,應考量全面停駛進行總檢驗,尤其針對操作及維修技術移轉、事故發生時的緊急應變機制及受困乘客的補償標準等項目更應列為重點檢討項目。

國民黨市議員陳玉梅認為,貓纜轉角角度大,整個工程對施工單位是一大挑戰,值得鼓勵,但市府也應持保守態度,認真考慮利用半天或一天,進行全盤檢查,莫讓乘客頻頻撲空或浪費大家等待的時間。


中國時報 2007.07.25 
副秘書長等7人 遭申誡處分
劉添財/台北報導

上周六貓纜發生嚴重故障意外,經過各級人評會開會討論後,北市府人事處昨晚公布懲處結果,北市府副秘書長楊錫安等7人,各自遭到申誡1或2次等處分。

雖然台北市長郝龍斌已在上周日公布懲處的人員名單,但在經過一番流程後,郝龍斌在昨日下午正式批准並隨即對外公布。北市府公布的懲處內容如下,市府副秘書長楊錫安申誡1次、交通局主秘鄭俊明申誡2次、新建工程處長李四川申誡2次、新建工程處正工程司陳世杰申誡1次、捷運公司副總經理譚國光申誡2次、捷運公司中運量運輸處長沈志藏申誡2次、捷運公司中運量運輸處副主任黃建昌申誡1次。

上述人員遭處分的理由為,在貓空纜車停機事件中,或有督導不力,或未能妥善處理及應變,以致造成民怨,經自請處分、市府檢討後,依「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標準表」及「台北捷運公司從業人員獎懲基準」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