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都市更新 市府當建商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2007.08.08 03:40 am
翻新有望台北市政府準備成立都市更新開發公司,加速老舊社區翻新變臉。
記者林宜靜/資料照片
台北市政府日前宣布將分階段釋出北市容積、改造大內科計畫後,昨天進一步表示,將成立全台首個「都市更新開發公司」,資本額2億,由市府投入8千萬元,占40%,其餘60%股份以公開徵選方式招募,預計今年底成立。
市府已劃定包括大同、萬華區等都市更新優先堆動地區,整合困難、誘因不足的老舊4、5層樓公寓,及大面積公有土地,待公司成立後立即推動。市長郝龍斌表示,建商通常無意願介入部分更新案,但這些個案又是亟欲更新地點,所以市府自己成立公司,積極辦理。
郝龍斌強調,都市更新之所以緩慢困難,除了容積獎勵的誘因不足外,還有「三不問題」。住戶對開發業者的「不信任」、彼此協議條件「不透明」及容積獎勵額度的「不確定」,往往造成地主意見難以整合,業主也無意參與。
他指出,市府比照日本、香港,美國等地成立都市更新公司,最大的優勢就是「公信力」,由政府投資的公司,民眾可以放心,不會對更新後的權益產生疑慮。
發展局副局長脫宗華提到,更新公司股東設定在推動都更相關產業,包括營造、金融、保險、不動產、土地開發等行業,市府會透過公開甄選方式募集股東,由市府財政局、地政處等單位成立甄選委員會,依法成立公司。
市府秘書長李述德強調,容積屬於公共利益,市府成立的更新公司,以協助推動更新政策,重視所有權人的合理權益,不以追求高利潤為目標,一般民間投資報酬率在12%以上,市府會讓投資者有合理利潤,企業投資更新公司,是多一個機會。
李述德說,市府投資的8千萬將從都更基金支應,不需動用市府預算,這部分可以先行核准,並依預算法進行相關程序。他說,更新公司當然受議會監督,市府一切照規定辦理。
郝龍斌指出,市府與民間組成的更新公司,除有市府專業人員介入外,簡化申請程序,審查不確定性可以減少,加速都市更新。未來都市更新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等董事會要職,將由市府派任,主導公司經營政策方向。
中國時報 2007.08.08
加速老舊社區更新市府將成立都市開發公司
劉添財/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日再釋房地產大利多,宣布要在年底之前,由市府出資40%成立都市更新開發公司,利用民營企業運作彈性,以及政府的公信力,針對建商介入意願較低、都市更新孔急的地區,例如北市老舊社區萬華、大同等地區進行都市更新。
郝龍斌說,這個都市更新開發公司不是與民爭利,而是為市民提供一個更多元化的都市更新管道,減少民間業者與住戶間協議的困難度。郝龍斌最近幾乎每周都釋出房地產大利多,繼放寬容積率及擴大內科範圍之後,昨日決定與民間結合! 成立都市更新開發公司,預料可為老舊社區增加新的選擇管道。
根據北市府市政會議昨日通過的方案,年底前成立的都市更新開發公司,將以資本額2億為目標,市府出資比例占四成,其餘六成股分以公開徵選方式招募,並引進主力經營團隊,不過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職務由市府核派,以主導公司政策方向。
郝龍斌要求都市更新開發公司成立後,首要工作目標地區為建商介入意願低,卻有更新急迫性的老舊地區,像是大同區和萬華區;其次分布最廣、民間業者認為誘因不足而無法更新之4、5層樓公寓;最後才是大面積公有土地,卻遲遲未能推動更新的地區。
郝龍斌表示,都市更新之所以緩慢困難,主要是存在「三不」問題,包括住戶對開發業者的「不信任」、業者和個別住戶的協議條件「不透明」、對於容積獎勵額度的「不確定」,使得動輒上百戶地主的意見難以整合,民間業者也因為利潤較低而沒有意願投入,減緩了都市更新的腳步。
郝龍斌強調,由市府支持成立的都市更新開發公司,因有公部門作為後盾,公信力將是最大的「隱形資產」,一方面因為是以配合市府的開發政策和公共利益為前提,並且運作透明,可以提升所有原住戶的信任感,絕對有利於意願的整合;另! 一方面每個案子都會依照建築、都市計畫和都市更新法令規章規畫,必然會大幅減少審查的不確定性。
中國時報 2007.08.08
製造誘因 才能吸引民間投資
劉添財
台北市長郝龍斌每周釋出一利多政策,看似對刺激房地產有正面作用,但從政策內容分析,不難看出細部仍有待進一步規畫,絕非在短時間之內即可付諸實施,郝龍斌在利多盡出時,尤要注意後續期程及進度,以免利空出盡,最後仍原地踏步。
以昨日釋出成立都市更新開發公司政策,目標鎖定民間業者認為誘因不足的老舊社區,如何讓民間業者改變而參與,市府有必要進一步提出誘因,否則光靠市府的公信力還是無法成事,畢竟商人追求的是利潤,難以被要求「做慈善事業」,市府要藉此營造老舊社區更新,還要再加把勁。
老舊社區更新絕非單憑成立一個開發公司即可處理,「誘因」是最重要的關鍵,例如完善的交通路網、生活機能、公共設施等能一併納入,才是更新成敗的關鍵,像內湖新明路老舊社區更新,因缺乏誘因,所以民眾及民間業者興趣缺缺,從前市長馬英九時代推動迄今,成果有限,如果市府能將捷運東側南北線從新湖一路移至南京東路六段,既可避免新湖一路另有捷運民生汐止線的路線重覆浪費,也可加速南京東路旁新明路老舊社區的更新,地方人士再三提出,但因發展局與捷運局各行其事,新明路老舊社區的都市更新就擱在那裡 。
要加速老舊社區更新,需要市府各局處總動員製造實質的利多誘因,相信利之所趨,就算沒有都市更新開發公司,照樣會有民間業者及民眾投入。也就是,都市更新不在市府是否成立開發公司,而是要有實質的地區利多誘因。
其他像放寬容積率政策,市府現在也只是原則性鎖定策略發展地區,還有待進一步規畫細節,大內科政策也都還需經過內政部都委會的通過,一切順利,最快也要到明年才能完成所有程序。因此郝龍斌在釋出政策利多時,千萬不要虎頭蛇尾,忽略後續配合的行政流程,否則再美麗的政策,如果沒有強而有利的貫徹力,不切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