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9.07
違建獲准修復 居民不滿
朱芳瑤/台北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張茂楠接獲民眾陳情指出,北市崇德街28號一處空地,遭人長期以違建方式占用,垃圾與大型廢棄物堆積如山。地主代表羅女士痛罵,北市府建管處今年四月甚至核准該違建物主就地修復,居民實在憤怒難平。
張茂楠昨日會同台北市違建查報隊至該處現場會勘。他指出,陳情地主自九十二年起向市長信箱和建管處檢舉,該違建也曾遭查報拆除2次,但建管處最近竟又自打嘴巴同意其就地「恢復」,市府帶頭違法,執行反反覆覆,儼然是違建屋主的幫凶。
對此,建管處查報隊長孟恆健表示,該地是否被「占用」應請當事人自行至法院提出訴訟,查報隊僅能對該違建物進行審核。他指出,根據建管處所持資料,該違建物於民國六十年建照記錄上就已存在,依據規定,八十四年後的新違建物才能命其強制拆除,八十四年前的違建物可向市府申請原地修復。
但當地六十一年即遷入的老住戶表示,當初此地為空軍官舍的花園,僅有圍牆、老樹和花圃,何來建管處所說的既存違建平房。由於居民所持證據與市府說法大不相同,會勘現場雙方脣槍舌戰,各說各話,現有地主亦感到相當不平。
陳情地主表示,眼看自家後面就是約3.5坪大的違建物與垃圾山,還夾在新建大樓與一般公寓中,猶如貧民窟,市府竟然核准其原地修復,簡直不可思議。居民痛批,市府一味叫小老百姓循司法途徑排除占用,卻不願在行政程序上謹慎審核,令人難以接受。
最後,孟恆健表示,針對居民陳情,該處將蒐集居民所提資料,重新認定此申請案是否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