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2007.8.28
涉恐嚇討債 警官羈押禁見
【突發、法庭中心╱台北報導】北市中山分局一名小隊長為索討二百四十六萬元債務,竟夥同兩名友人到被害人住處討債,限制被害人行動,並脅迫交出土地權狀才肯放人。檢察官昨到該名警員辦公室及住家搜索,依強盜罪將涉案警員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夥同討債的兩名共犯則飭回。
檢調懷疑插足賭場
涉案的葉敏中因圍捕槍擊要犯陳新發,破格升任小隊長,目前任職於中山分局警備隊。該分局督察組表示,上月中接到周姓男子檢舉指出,他與該分局警備隊小隊長葉敏中有債務糾紛,警方展開內部調查,通知雙方前往說明,並依周指控內容,將葉依妨害自由、恐嚇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葉接受調查時指出,年前周以投資為名,向他借款兩百四十六萬元,卻遲遲未歸還,他向民事法庭聲請債權認定獲得勝訴,周仍無意償還債務,六月中他才與友人至周住處商討還款,土地權狀是周自行交付,並無限制其行動與恐嚇取財,他事後為確保債權,還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周的財產。
檢方日前開庭,認定葉已涉及強盜罪,檢察官陳舒怡昨親自率領調查局北機組,搜索其住處及中山分局辦公室,搜出被害人的土地權狀、證件。檢察官訊後飭回兩名共犯,但葉遭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檢調懷疑,葉敏中可能插足賭場,已列為追查重點。檢調也查出,葉為逼周還錢,使盡各種手法,還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獲准,強制執行被害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