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5.25
大同分局布幔已拆 照罰再懲處
蔡依蒨/台北報導
北市府與教育部因中正紀念堂更名掛牌針鋒相對,而遭北市議員批評同樣違反文資法的北市警大同分局,在分局外牆懸掛紀念蔣渭水活動布幔,文化局卻未開罰,文化局長李永萍坦承,申請懸掛布幔的時間確實已過,文化局除開罰之外,亦將懲處失職人員。
文化局遭批有2套標準,李永萍強調,揭牌位置有避開古蹟,沒有破壞古蹟的問題,而當初文化局籌畫策展,申請懸掛布幔的活動時間是四月十五日至五月廿二日,因此逾時懸掛布幔部分確實違法,目前布幔已勒令拆除。
依照文資法第30條,古跡不得被遮蓋,懸掛廣告物的前提,必須經主管機關文建會或文化局許可,形式必須是傾向活動型態。
日前市議員指稱,大同分局舉辦的「蔣渭水展覽」與揭牌儀式﹐文化局不但在古蹟外觀掛上大布條,還在分局門口釘上「台灣新文化運動館」招牌,文化局根本率先違法,文化局應先罰自己,再拆中正紀念堂布幔。
昨日文化局坦承有行政疏失,已經進行內部檢討,並進行行政處分,而雖布幔已拆下,但該罰的部分仍會開罰。
北市議員簡余晏會勘大同分局古蹟 拆馬英九題字招牌
2007/05/25 14:25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張茂楠25日上午前往1933年的古蹟大同分局展開會勘,連日來遭到批評的布縵,文化局悄悄地已於22日下午5時30分以吊車拆除,不過,馬英九釘在大同分局牆上的「台灣新文化紀念館」等備處牌子仍在。簡余晏質疑,根據市府新聞稿指出,懸掛在警局門口的「臺灣新文化運動館籌備處」木牌是馬英九「親筆墨寶」見市府新聞處網站http://www.taipei.gov.tw/cgi- 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63636eb:6ca2,議員質疑,台北市文化局是因為這是馬英九的「墨寶」就不敢拆?簡余晏並要求李永萍依文資法三十條對馬英九開出違反文資法的罰單,最高應達五十萬元。兩名議員並聯手拿下「馬英九墨寶」木牌,要求文化歸文化,不要以政治侵害文化。
此外,簡余晏、張茂楠質疑李永萍在議會總質詢公然說謊,欺上瞞下,根據市府新聞稿表示,李永萍還一直硬拗說「文化局是在 95年10月4日及10月11日於所提臺灣新文化運動特展基本設計報告及細部設計報告書內容中述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據以辦理,均符合依法行政。(請詳見市府新聞稿http://www.doi.tcg.gov.tw/web/news1.aspx?no=2614」)
簡余晏質疑,李永萍形同「地下市長」,綁架郝龍斌市長,台北市政府應重新掛牌為「紅衫軍總部」,口說台北市依法行政,私底下只敢偷偷拆布條,而且還放話要懲處失職人員,其實是以文化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實。議員要求李永萍就公然欺瞞議會一事公開向議會道歉。
簡余晏與張茂楠呼籲,把歷史的還給歷史,1933年的「臺北北警察署」,日治時期臺北警察官署改名為文化館之後,名不正言不順,根本乏人參觀,只是強占員警空間,逼迫大同分局員警必須在漏水的環境在上班,一旁敲敲打打,一切只是為了協助馬英九「連結台灣」而扭曲歷史,應將大同分局改列為警察博物館,而不要讓古蹟成為馬英九的輔選工具。
議員呼籲文化局依法行政,不要對內部公務人員行白色恐怖,對外如同警備總部,無限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