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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北市路邊警用停車格浮濫設 議員批搶劫

北市路邊警用停車格浮濫設 議員批搶劫
2007-10-25 19:36╱林麗玉
中廣新聞網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批評,台北市經過核備的路邊警用停車格有357個,不過裡面很
多都是浮濫設置,甚至還有沒有經過核備,向市民搶劫來的停車格,市議員周威佑
指出,例如南港分局只有九部警備車,大樓下室有一百八十多格車位,路邊卻又劃
了五格停車格,還有士林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北投分局、大安分局等,都有類
似的情況,警察局根本是搶劫市民的路邊停車格位。

對於市議員的質疑,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表示,路邊加劃警用停車格,是因為路
邊停車方便,爭取辦案時效,而警察局一年前,也針對這個問題檢討過一次。

另外台北市議員也提出質疑,許多路邊警用停車格,停的是私家轎車,還有派出所
私設警用路邊停車格,還將停管處的收費器移掉,警察局長王卓鈞表示,路邊警用
停車格不能停私家車,而移除收費器,誰做的誰負責,會依照規定辦理,台北市警
察局也會在一個月內,全面檢討路邊警用停車格的設置。

2007年10月26日 星期五
自由電子報

派出所 竟然私劃停車位


市警局稱將塗銷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北市停車空間一位難求,北市警局許多派出所卻被檢舉,
為了停車方便竟將周邊停車位私繪為「警用」,大停霸王車,市議員周威佑批評各
分局公然違法,霸佔市民權益,市警局表示,將在一個月內清查所有虛設停車位,
並予以塗銷,交大也承諾,將針對違規的派出所開罰。

北市議員周威佑、徐佳青、吳思瑤昨天前往北市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會勘,路
邊停車格位上竟被私繪「警用」兩字,還用兩個交通錐圍住,有特權之嫌,北市交
通警察大隊表示,若派出所違法一定開罰,絕不護短。

周威佑表示,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在停管處登載資料,僅申請兩個路邊警用停
車位,但現場警用車位卻有四個,「分明就是自己大開方便門」,該派出所副所長
楊坤龍說,會自行增設兩個停車位,是為了方便來警局報案、洽公的民眾停車,徐
佳青則當場反駁:「哪個市民會白目到把車停在警用車位上?」甚至還有員警開車
上班,就大剌剌把車停在私繪的警用車格或人行道上。「這種警紀教市民如何心服!」

停管處指出,和平東路派出所私繪停車格位,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
可處以一千二百元至二千四百元罰款。

議員吳思瑤說,目前全台北市分局及派出所路邊停車位有三百五十七個,但有二十
五個分局及派出所,共七十三個停車格有浮濫虛設情形,「車位不足應提出申請,
不是自己畫了就算數。」

市警局長王卓鈞昨天也承諾,會全面檢討各分局、派出所路邊停車格位需求,一個
月內將所有虛設停車格塗銷。


中國時報 2007.10.26 
執法者犯法 停管處無奈
陳函謙╱台北報導

 北市和平東路派出所私自將路邊格位改為警車專用,並停放自用車,影響市民停
車權益。北市停車管理處表示,私自塗改標誌標線屬路霸行為,依規定處以 1200
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款;但警察局是監督執法者,卻知法犯法,停管處也只能要
求將車位恢復原狀。

 停管處表示,各警分局有停車位需求,彙整後由交通大隊先把關,再由停管處和
交工處前往會勘;因無從了解各派出所的警車數量和勤務內容,難以置喙,只能希
望警方審慎提報,若有影響交通,就會建議刪減。

 停管處無奈表示,不少分局位於交通要道、停車位難尋之處,若有地下停車空間
足以停放警車,也盼警方不要占那麼多路邊格位,以滿足市民停車需求,也會請警
局再加檢討。

 停管處人員說,一般民眾私自塗改標線或格位,因為畫得不像,很快會被舉發,
但警用車位和一般車位一樣都是白線,只要在格位內加上警用車位4個大字即可,
很難分別。加上專用車位都在派出所門前,一般人或收費管理員很少產生懷疑,除
非拿著車位資料逐一比對,否則判斷不易。

2007年9月21日 星期五

車主陳情 懶警「吃案」罰10萬

車主陳情 懶警「吃案」罰10萬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7.09.10 03:31 am


信義分局交通組員警李正中處理民眾申訴案件,懶得發文,竟然盜蓋主管印章報結案件;車主苦等一年後四處陳情,公文又轉到李正中手上,李擔心穿幫,即行「吃案」,再度偽造申訴案「無法投遞遭退回」的公函,被台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查辦。

檢察官偵辦時,李正中辯稱公務忙碌,對於影響到車主權益,深表悔悟,檢察官最近將他緩起訴,命他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支付10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

公務電腦簽賭 警被送辦

自由電子報
2007年9月9日 星期日


公務電腦簽賭 警被送辦
員警在警察單位內利用公務電腦可查緝網路犯罪,但不可作私人用途。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電腦具有走過必留下足跡的特性,讓台北市警察局查獲員警利用公務電腦連結運動賭博網站下注,將涉案的市警中正一分局警備隊洪姓警員,依賭博罪嫌函移台中地檢署偵辦。

北市警界首例 當教材

由於這是台北市警界首例,警方已將此案件作成案例教育,要求所屬員警無論工作或勤餘之際,均不得利用公務電腦連結上不法的賭博、色情網站。

上班逛賭博網 擬處分

據了解,目前台北市警察! 局資訊室清查,近三個月以來,約有200人次利用警察局核發的公務電腦,登入連結進入不法的賭博網站,警方將逐一過濾有無涉入簽注等不法情事;一旦查出賭博下注立刻移送法辦,若查無實據,在並非查緝網路賭博前提下,利用公家電腦在上班時間瀏灠賭博網站,將考慮行政處分。

台北市警察局自今年起陸續建構完成電腦E化後,員警均配發一台桌上型電腦,由市警局資訊室全面掌控電腦閘道和伺服器;電腦使用人除有特定密碼管制外,還必須登列個人身分證號,才得開機使用。

據了解,市警局此舉,是為防制有洩密情事,也意圖全面掌握員警上網情況,也避免員警將電腦作私人用途,連結上色情、賭博、聊天室等不良網站。

不過,有部分員警仍利用公務電腦上網連結不良網站,市警局於是責令資訊室設定程式,先逐一過! 濾可疑網站,再鎖定數個警方特定密碼代號進行清查後再交由督察室作調查查訪。

洪姓警員坦承簽注

市警局資訊室發現中正一分局警備隊洪姓警員曾登入運動網博網站下注,經交由中正一分局督察組訪談,洪坦承利用網站向台中組頭簽注,並表示非常後悔。

2007年9月2日 星期日

涉恐嚇討債 警官羈押禁見

蘋果日報
2007.8.28


涉恐嚇討債 警官羈押禁見



【突發、法庭中心╱台北報導】北市中山分局一名小隊長為索討二百四十六萬元債務,竟夥同兩名友人到被害人住處討債,限制被害人行動,並脅迫交出土地權狀才肯放人。檢察官昨到該名警員辦公室及住家搜索,依強盜罪將涉案警員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夥同討債的兩名共犯則飭回。



檢調懷疑插足賭場
涉案的葉敏中因圍捕槍擊要犯陳新發,破格升任小隊長,目前任職於中山分局警備隊。該分局督察組表示,上月中接到周姓男子檢舉指出,他與該分局警備隊小隊長葉敏中有債務糾紛,警方展開內部調查,通知雙方前往說明,並依周指控內容,將葉依妨害自由、恐嚇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葉接受調查時指出,年前周以投資為名,向他借款兩百四十六萬元,卻遲遲未歸還,他向民事法庭聲請債權認定獲得勝訴,周仍無意償還債務,六月中他才與友人至周住處商討還款,土地權狀是周自行交付,並無限制其行動與恐嚇取財,他事後為確保債權,還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周的財產。
檢方日前開庭,認定葉已涉及強盜罪,檢察官陳舒怡昨親自率領調查局北機組,搜索其住處及中山分局辦公室,搜出被害人的土地權狀、證件。檢察官訊後飭回兩名共犯,但葉遭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檢調懷疑,葉敏中可能插足賭場,已列為追查重點。檢調也查出,葉為逼周還錢,使盡各種手法,還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獲准,強制執行被害人財產。

2007年8月25日 星期六

員警開單 把民眾行照摔地上

中國時報 2007.08.25 
員警開單 把民眾行照摔地上
喬慧玲/台北報導

民眾交通違規被取締往往已一肚子悶氣,若遇到員警態度不佳,更形同火上加油。市長信箱接獲民眾交通類投訴案中,有多起抱怨員警執法素質不佳案例,甚至民眾行照被摔在地上,提出申訴。

據統計,今年歷次交通會報市長信箱交通執法類中,民眾反映員警執法素質案件數,至少占該類別一成以上,主要為員警執法態度、員警本身有違規行為等。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日市長信箱投訴案件中,也首次有市民反映員警開單時,將民眾姓名寫錯,罰單上也出現錯別字,令民眾感覺受辱。

名字被寫錯 感覺受辱

市長郝龍斌昨日於交通會報上看到分析報告時,臉色凝重,他表示,警察和消防人員不同,消防員是幫助人,警察出現時則往往是要處罰人,民眾被開單時心情已很差,員警起碼應注意執法態度,不要讓人覺得是在找麻煩,態度要更好,才會讓人服氣,「不用故意去刺激民眾」。

郝龍斌尤其在意報告中市民檢舉員警本身違規事項,其中一件是員警騎機車逆向行駛「騎到路口還左看右看,然後就逆向」。還有一起是員警穿著制服騎警車,但未戴安全帽。

騎車逆向行駛 錯誤示範

另有民眾投訴依規定綠燈左轉,卻被員警攔下說是紅燈左轉,開單之外,在爭辯過程中,員警將他的機車行照摔在地上。郝龍斌要求開單單位解釋,內湖分局表示,應是在將證件交還給民眾時,「行照不小心掉在地上」。郝龍斌不滿答覆,說「我是不怎麼相信」。

郝龍斌語氣嚴厲說,民眾多非不得已才會投訴,每件投訴對市府都是個小危機,市政管理首要就是危機處理,所謂「零容忍」不是代表不犯錯,而是如何透過行政效率,使危機化為轉機。

他並舉例民間友人曾向他抱怨家門口路不平,他建議對方直接投書到市長信箱,「考驗一下行政團隊工作能力」。不到幾天友人就說路已修好了,對市府效率極為讚賞。他指示警察局加強員警勤前執法教育訓練,做好危機處理,有努力,民眾自然會感受得到。

2007年8月21日 星期二

警員當街收賄? 雙方說「代買茶葉」

警員當街收賄? 雙方說「代買茶葉」
【聯合報╱記者陳金松/台北報導】

2007.08.10 03:40 am


台北市大同警分局警員藍啟宏,被檢舉涉嫌強索「打麻將規費」,還穿著制服當街收賄3000元;藍啟宏否認索賄,辯稱3000元是幫人買茶葉的錢,警方目前查無違法事證,已先將藍調任警備隊,並交由檢方偵辦。

藍啟宏是大同警分局延平派出所制服警員,日前他遭人投訴,指稱利用查訪長安西路某民宅時,以民宅內打麻將被檢舉妨害安寧為由,要求按月送3000元規費擺平。

本月7日晚間,藍啟宏穿著警察制服、騎乘警用機車,在轄區一家餐廳附近向大陸新娘王月珍拿取3000元;結果拿錢的畫面遭人拍下,並且指稱就是索賄證據。

大同警分局獲悉後立即約談藍啟宏和王月珍,兩人都否認3000元是「打麻將規費」,聲稱是因為王女本月中旬要回大陸,才拿錢委託藍幫忙買茶葉,回鄉餽贈親友。

警方隨後也查訪遭索取「打麻將規費」的長安西路民宅,住戶李誠信同樣否認遭索賄。

大同警分局表示,由於相關當事人都否認藍啟宏索賄,全案目前查無涉案事證。

不過藍與大陸女子交往過密,且穿著制服在公共場所向民眾拿錢,行為不當,影響警譽,因此先調到警備隊,至於索賄部分,則交由政風室查處後會再移送地檢署偵辦,追查清楚。

2007年8月9日 星期四

警強索保護費 不給錢就辦人

警強索保護費 不給錢就辦人

民視 (2007-08-09 15:12)


  台北市警界爆發收賄弊案,大同分局一名員警,傳出向轄區內的中國籍女子索取「打麻將規費」,一個月要價3000元,甚至還放話,如果不給錢就辦人,惡劣的行徑,簡直和跟流氓沒有兩樣。畫面上戴安全帽,穿著警察制服的員警、藍啟宏,和轄區民眾、王姓女子相約到陰暗角落收錢,拿到3000元塞進衣服,還交代每個月5日都會來收錢的規定後,才跨上警用機車離去,整個收賄過程被拍的一清二楚。藍啟宏拿「打麻將規費」當藉口拿錢,附近民眾經常看到他,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是為了維護治安而來。藍啟宏被檢舉和流氓沒有兩樣,收規費拿黑錢,現在大同分局自行調查,認為案情確實不單純,藍啟宏堅稱沒有不當,但照片証人一應俱全,涉及收賄,目前已經先被調到警備隊,如果事後查出確實不法,那為了3000元斷送前程,實在不值得。

2007年7月15日 星期日

涉索賄警員陳建良收押

中國時報 2007.07.13 
涉索賄警員陳建良收押
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員警陳建良,涉嫌按月收受應召業者賄款、茶壺及鹹魚禮物餽贈,包庇以「一樓一鳳」經營模式的「8妹應召站」超過兩年。警政署昨天依貪瀆罪嫌將陳建良與四名業者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以陳建良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2007年7月10日 星期二

烏龍辦案 自毀公信力

中國時報 2007.07.11 
烏龍辦案 自毀公信力
張百惠/台南市(研究生)

一天兩起「破案烏龍」,再次讓國人對警方的辦案能力傻眼,先是良民當賊贓,後再來個藥劑當毒贓,後者或許你可以說他是前科所致,慣性犯案造成警方疏忽而依經驗定罪,但後者呢?隨便找個監視畫面,如國小學童般看圖說故事,還編得合情合理、出神入化,難道不知道畫面一曝光,對當事人的傷害有多大嗎?平白無故從良民變成通緝犯,而且還把一家三口一起當嫌犯?申請國賠還真便宜了這個疏於警察管理的國家,在國賠之餘,還真該對警方提出誣告、毀謗等民事賠償,外加行政疏失等告訴,讓這個警察素養低落的政府,好好正視警察的管理工作。

警方所謂的依經驗法則辦案,這是令人可議的。難道一個人犯過罪之後,他之後所做的任何行為都該被合理定義為犯罪嗎?可笑的是,嫌疑犯申訴的殿堂--地檢署,檢察官居然也昏庸到不查證真相,而依據警方的「經驗法則」進行判定,如此一來,還需檢察官做什麼?凡事都在警方的第一時間判斷定奪了,台灣的司法體制根本連法院的設立都可免了不是?

一天上演的兩起警方烏龍辦案,外加檢調迷糊不察,再度將國人對台灣檢警制度的信心打碎。民眾對檢警的印象,不是每年編列的形象廣告預算可建立的,美觀亮麗的宣導海報,說再多檢警是人民的好朋友都沒用,因為在日常生活中,檢警表現出來的,就是這麼樣的荒謬脫軌,對人民的傷害,編列在再多預算來從事形象廣告也於事無補!

此研究生長篇大論了一番,不過從頭到尾就是不提這是台北市警局的傑作

2007年6月27日 星期三

執法大小眼?無視特種行業霸位

2007年6月28日 星期四
自由時報


執法大小眼?無視特種行業霸位
警方無視特種業者違規停放車輛,甚至還有業者擺放交通錐佔用格位,也不見取締。(記者洪敏隆攝)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北市府的時段性禁停政策和警方的積極取締,成為特種行業淨空停車位當路霸的「打手」?

長春路從林森北路到新生北路的路邊收費停車格位,是台北市唯一禁停時間從下午五時至晚間九時的路段,住在附近民眾指警方在禁停時段,勤於拖吊停放在收費格位內的車輛,當警方將停車格位淨空後,沿線的特種行業就用交通錐霸佔停車格,方便業者客人的車輛停放,卻從未見警方加強取締。

家住新生北路的王先生說,長春路一帶特種行業林立,很多店是晚上九時以後才有生意,如果真的是考量當地交通狀況,實施禁停時間應該是從晚間一直到隔天凌晨,他質疑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訂出很突兀時段,有圖利特種行業之嫌。

更令民眾氣憤的是,長春路短短兩百公尺的禁停路段,下午五時至九時的時段,高居北市所有路段拖吊排行榜冠軍,但警方積極拖吊卻又無視業者的路霸行徑。記者十多次親自觀察,發現拖吊車在禁停時段,並非所有車輛都拖,對業者晚間八時後所佔車位,拖吊車彷彿有默契般的駛離,深夜該路併排嚴重,卻未見加強取締。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陳銘政表示,禁停時段停放車輛本來就視同違規,警方加強巡邏拖吊執法並無不當之處,但執法警員若選擇性拖吊,經查獲會予以懲處,今後也會請轄區警方加強巡邏取締業者佔位。

交工處設施科長劉嘉祐表示,當初因為考量長春路沿線的營業型態,晚間八時以後車流量還是很大,才會延長禁停時間,但他也承認長春路事實上應該是越晚交通越擁擠,交工處會檢討評估,延長該路段晚間的禁停時間。

2007年6月17日 星期日

接受不當餽贈 松山派出所所長記過調職

中國時報 2007.06.13 
接受不當餽贈 松山派出所所長記過調職
蔡旻岳/台北報導

北市警松山分局再度爆發風紀疑雲?松山派出所所長日前收受民防中隊李姓顧問端午節禮品案,昨日遭到記過調職處分;另外傳李姓顧問是松山區三溫暖股東涉嫌行賄一事,政風室初步查察並未發現不法,全案仍將持續深入調查。

本月八日,警政署政風室獲檢舉松山派出所收受他人餽贈後,立即指示北市警局政風室、松山分局督察室進行調查,經調閱派出所錄影帶,發現確有一男子搬酒到派出所,並在所內找到兩箱洋酒,政風人員隨即展開調查,查出送酒的男子是李姓民防顧問,也是松山區某建設公司的董事長特別助理。

時姓所長坦承兩箱洋酒是李姓民防顧問送來春節加菜禮品,但因兩箱共十二瓶洋酒價值已超過公務人員收受禮品規定,卻未依規定婉拒或製作書面資料,有違廉政倫理規範,因此當場要求李姓顧問將洋酒簽收領回,並拍照存證。

至於外傳李姓顧問是松山區南京東路上的三溫暖股東一事,經政風及督察人員調閱股東名冊及通知負責人、員工出面說明後,並無具體證據查出該所長有對價關係等不法事證,但因年節期間收受餽贈已嚴重違紀,因此立即改調刑事警察大隊非主管職務。

2007年5月18日 星期五

北市議員批部分立委 濫用員警保護勤務派遣

北市議員批部分立委 濫用員警保護勤務派遣

中廣新聞
【2007/05/18 15:38 報導 】


  台北市員警人力短缺,到現在還缺721人,台北市議員林奕華今天(18號)批評,台北市的警力不足,還是有民意代表,濫用申請員警,執行保護勤務的權利,市議員還列出民代要求保護勤務派遣時間最長的前五名,分別是傅崑萁、李敖、邱毅、王世堅、及徐國勇。(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的警力嚴重短缺,民國92年底短缺了221人,而96年到目前為止則短缺721人,儘管台北市的維安工作已經相當吃緊,不過台北市議員林奕華! 批評,台北市的員警,還常常需要配合中央勤務,支援立法委員的保護勤務派遣,北市議員林奕華列出了這一屆立委上任以來,向台北市警局要求保護勤務派遣時間最長的前五名,分別是傅崑萁、李敖、邱毅、王世堅、徐國勇,其中時間最長的傅崑萁要求保護勤務的時間長達28.5個月,長達兩年多的時間,市議員林奕華批評,有些民意代表濫用這個權利,把員警當成自家保全用,市議員林奕華批評,按照規定,警察局應該要視實際的維安情況,每三個月定期檢討,如果沒有保護的必要,應該停止執行,不過警察局也沒有落實檢討,目前台北市警力已經嚴重短缺,應該把立法委員的保護勤務派遣,移回中央。

2007年5月5日 星期六

近4000輛警巡邏機車 北市議員抨擊老爺車

2007年5月1日 星期二
自由時報


近4000輛警巡邏機車 北市議員抨擊老爺車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昨抨擊,北市近4000輛用於基層員警偵防巡邏的警用機車,車齡普遍偏高,甚至超過8年使用年限,「都是老爺車等級,郝市府的治安零容忍要怎麼拚?」

黃珊珊指出,以北市3877輛的警用巡邏機車為例,有逾4成、1574輛都超過8年,交通大隊甚至有一批重型巡邏機車已使用逾17年。

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表示,警車皆有定期汰換,但因北市財源問題,目前仍有逾齡未汰換的車輛,今年已申請4億多元經費汰換老舊車輛,礙於財源有限,將以巡邏車、巡邏機車、偵防車、偵防機車等第一線需求車輛優先汰換。

市警局表示,該批17年車齡的重型巡邏機車已汰換,議員所指巡邏機車逾齡的情況,應不含8年的車輛,因此逾齡的偵防機車比率應該是約2成多,而非4成。

黃珊珊昨也認為,相較其他縣市,北市員警薪水與中南部一樣,但勤務卻更多,去年有近一成、約1200名北市員警請調外縣市,市府應該跟中央建議,編列「都市危險加給」,以留住警力。

王卓鈞表示,有跟中央反映過,應編列加給補貼,但警政署不允許,且現階段市府財源也有困難,特殊加給必須有法令依據才能發放。

市議員爆料 警不倫 警所當砲房

2007年5月1日 星期二
自由時報


市議員爆料 警不倫 警所當砲房
台北市議員張茂楠為葉女抱不平,他拿著國泰醫院的藥袋,指葉女因此罹患憂鬱症。

葉女指控蔡涉收賄

〔記者陳曉宜、劉榮、姚岳宏、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張茂楠昨天爆料指出,已退休的台北市大安區安和派出所蔡姓巡佐,任職期間與一葉姓女子大搞婚外情,該女子指控2人交往期間,蔡曾帶她上派出所樓上寢室看色情片、做愛,還經常拿槍讓她把玩,值勤時間經常到葉女家打牌,甚至曾自爆經常收受八大行業賄款,每次20萬到30萬,張茂楠痛批如此惡警卻能順利退休,政風處、警分局涉嫌包庇、縱容不法。

警方︰待司法調查

台北市大安警分局表示,94年曾通知葉女協助調查,但當時她對外傳指控均否認,而蔡員當初也是屆齡退休,何來包庇取得退休金之說,加上現在蔡員是一介平民,警方只能靜待司法調查。

葉女兒子因此自殺

張茂楠表示,葉女今年48歲,蔡某60歲,葉女日前向他陳情,指自己從民國93年起與蔡某認識交往,近2年後婚外情曝光,兒子受不了街坊鄰居議論紛紛,在家燒炭自殺身亡,葉女丈夫也從此對她不諒解,家破人亡。

張茂楠說,94年11月事情爆發後,政風處介入調查,蔡某哄騙葉女作偽證,偵訊當天還讓她吃了安眠藥神智不清,不到兩個月蔡就順利辦退休,取得退休金,但之後蔡對她不聞問,葉女因此罹患憂鬱症,她從95年1月起到處陳情,大安分局都不積極處理。

張茂楠說,葉女對自己婚外情,與作偽證的事非常後悔,深感慚愧,才決定面對大眾檢舉。

葉女在自白書中指出,她與蔡是在四獸山唱卡拉OK認識,第一次做愛的地方是安和派出所附近的高雅賓館,當時蔡正在值勤,且時值總統大選,多次利用中午勤教後在辦公室樓上一起看色情片做愛,值勤時不是到葉女家打麻將,就是到處去唱卡拉OK。

葉女在自白書中指出,她原本不敢如此明目張膽的去派出所,但蔡說「只要我蔡╳╳要做的事連主管都不介意」。葉女說蔡還自爆,早年有八大行業時,一個晚上業者巴結20萬,上酒店一個晚上花光,隔天業者又給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