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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吳敦義座車違規警放水 交通大隊:會告發

吳敦義座車違規警放水 交通大隊:會告發
2007-10-26 15:50╱林麗玉

中廣新聞網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劉耀仁今天(26號)在市議會質詢,批評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的
座車,10月24號鐵馬向前行活動的時候,違規在公車專用道上停車,而周邊的員
警,竟然放水坐視不管,違規的過程全被電視台拍攝下來,市議員批評,北市交通
警察執法有兩套標準,對此,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會向電視台調取資料,開出罰單。

(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議員劉耀仁批評,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的座車,違規停放在公車專用道,違
法了交通安全處罰條例,應該罰處六百元到一千八百元不等的罰款,不過旁邊的員
警,竟然放水沒有開罰單,而違規的過程,被電視台拍得清清楚楚,民進黨北市議
員劉耀仁批評,警員執法,有特權差別。

對於市議員的批評,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表示,台北市員警執法沒有兩套標準,
員警應該勸阻違規停車,整個過程的確有瑕疵,至於台北市交通大隊長陳銘政表
示,他們會向電視台調資料,按照規定告發。
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交通警察執法絕對沒有特權,只要有明確違規的事實,一定
會告發。

北市路邊警用停車格浮濫設 議員批搶劫

北市路邊警用停車格浮濫設 議員批搶劫
2007-10-25 19:36╱林麗玉
中廣新聞網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批評,台北市經過核備的路邊警用停車格有357個,不過裡面很
多都是浮濫設置,甚至還有沒有經過核備,向市民搶劫來的停車格,市議員周威佑
指出,例如南港分局只有九部警備車,大樓下室有一百八十多格車位,路邊卻又劃
了五格停車格,還有士林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北投分局、大安分局等,都有類
似的情況,警察局根本是搶劫市民的路邊停車格位。

對於市議員的質疑,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表示,路邊加劃警用停車格,是因為路
邊停車方便,爭取辦案時效,而警察局一年前,也針對這個問題檢討過一次。

另外台北市議員也提出質疑,許多路邊警用停車格,停的是私家轎車,還有派出所
私設警用路邊停車格,還將停管處的收費器移掉,警察局長王卓鈞表示,路邊警用
停車格不能停私家車,而移除收費器,誰做的誰負責,會依照規定辦理,台北市警
察局也會在一個月內,全面檢討路邊警用停車格的設置。

2007年10月26日 星期五
自由電子報

派出所 竟然私劃停車位


市警局稱將塗銷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北市停車空間一位難求,北市警局許多派出所卻被檢舉,
為了停車方便竟將周邊停車位私繪為「警用」,大停霸王車,市議員周威佑批評各
分局公然違法,霸佔市民權益,市警局表示,將在一個月內清查所有虛設停車位,
並予以塗銷,交大也承諾,將針對違規的派出所開罰。

北市議員周威佑、徐佳青、吳思瑤昨天前往北市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會勘,路
邊停車格位上竟被私繪「警用」兩字,還用兩個交通錐圍住,有特權之嫌,北市交
通警察大隊表示,若派出所違法一定開罰,絕不護短。

周威佑表示,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在停管處登載資料,僅申請兩個路邊警用停
車位,但現場警用車位卻有四個,「分明就是自己大開方便門」,該派出所副所長
楊坤龍說,會自行增設兩個停車位,是為了方便來警局報案、洽公的民眾停車,徐
佳青則當場反駁:「哪個市民會白目到把車停在警用車位上?」甚至還有員警開車
上班,就大剌剌把車停在私繪的警用車格或人行道上。「這種警紀教市民如何心服!」

停管處指出,和平東路派出所私繪停車格位,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
可處以一千二百元至二千四百元罰款。

議員吳思瑤說,目前全台北市分局及派出所路邊停車位有三百五十七個,但有二十
五個分局及派出所,共七十三個停車格有浮濫虛設情形,「車位不足應提出申請,
不是自己畫了就算數。」

市警局長王卓鈞昨天也承諾,會全面檢討各分局、派出所路邊停車格位需求,一個
月內將所有虛設停車格塗銷。


中國時報 2007.10.26 
執法者犯法 停管處無奈
陳函謙╱台北報導

 北市和平東路派出所私自將路邊格位改為警車專用,並停放自用車,影響市民停
車權益。北市停車管理處表示,私自塗改標誌標線屬路霸行為,依規定處以 1200
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款;但警察局是監督執法者,卻知法犯法,停管處也只能要
求將車位恢復原狀。

 停管處表示,各警分局有停車位需求,彙整後由交通大隊先把關,再由停管處和
交工處前往會勘;因無從了解各派出所的警車數量和勤務內容,難以置喙,只能希
望警方審慎提報,若有影響交通,就會建議刪減。

 停管處無奈表示,不少分局位於交通要道、停車位難尋之處,若有地下停車空間
足以停放警車,也盼警方不要占那麼多路邊格位,以滿足市民停車需求,也會請警
局再加檢討。

 停管處人員說,一般民眾私自塗改標線或格位,因為畫得不像,很快會被舉發,
但警用車位和一般車位一樣都是白線,只要在格位內加上警用車位4個大字即可,
很難分別。加上專用車位都在派出所門前,一般人或收費管理員很少產生懷疑,除
非拿著車位資料逐一比對,否則判斷不易。

2007年11月10日 星期六

綠營批市府鐵馬行逾期申請

中國時報 2007.10.21 
綠營批市府鐵馬行逾期申請
朱芳瑤╱台北報導

 體委會廿四日舉辦公投入聯路跑活動,路權申請爭議越演越烈。台北市議會民進
黨黨團廿日召開記者會,直指國民黨於廿四日舉辦的「青春鐵馬行」,依法得在8
個工作天前的十二日向北市新工處提出申請,但台北市黨部遲至十五日才交件。

 綠營痛批,台北市長郝龍斌聲稱「依法行政」,卻公然說謊、公器私用。

 北市新工處主任秘書陳桂麟澄清,任何人向該處申請集會遊行路權,的確需在8
個工作天前交件,但這8天包含預定使用道路的當天及繳件申請當天,他保證該處
一直以來都如此認定。

 陳桂麟指出,國民黨廿四日要辦活動,扣掉假日,依上述認定往回推8個工作天
為廿四日、廿三日、廿二日及十九日至十五日,則十五日為最後期限,因此國民黨
於十五日提出申請,是交件的最後一天,並無逾期。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參加「2007世界夢想嘉年華會」時接受媒體訪問,亦表示新
工處一切依法辦理,並無不妥。

 北市議會民進黨團堅稱,依據「台北市使用道路集會申請須知」,申請人應於使
用道路前8日(不含星期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至30日內提出申請,則國
民黨要在廿四日舉辦「全民拼生活,重返聯合國—青春鐵馬行」,最晚應於十二日
提出申請並繳納保證金,但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潘家森遲至十五日才送件,且因文
件不齊備,十六日才以補件的方式完成申請程序。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潘家森坦承於十六日才送件申請,若已逾期,他不清楚北
市府為何仍核准通過。

 民進黨團要求,北市府應立即公開國民黨北市黨部申請道路集會的公文、申請表
送件時間、繳納保證金等相關資料,並要求郝龍斌針對說謊公開道歉。

2007年10月21日 星期日
自由電子報

藍返聯活動 綠轟北市府放水

〔記者劉榮、林恕暉、林秀姿╱台北報導〕入聯聖火路跑活動申請路權爭議,引爆
中央與北市隔空交火,民進黨台北市議會黨團昨天痛批台北市長郝龍斌公然說謊,
綠營出示公文證明國民黨廿四日的鐵馬返聯活動逾期申請,卻獲北市府放水通過,
「郝龍斌把依法行政喊得朗朗上口,卻說一套、做一套。」

郝龍斌對此不願多談,只表示,「市府一切依法、依規定辦理」。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潘家森坦承,黨部確實是在十月十六日依法向市府提出申
請,核准與否,是由有行政權的台北市政府核定,黨部尊重市府的決定。

新工處則嚴詞反駁外界質疑,指出所謂「八天內」的期限包含「頭尾兩天」,也就
是包含申請日十月十五日以及活動當天十月二十四日合計八天,國民黨十五日送件
完全合乎規定。不過市黨部說是在十六日申請,明顯與新工處說的十五日不同天。

民進黨市議會黨團昨天召開記者會,抨擊郝龍斌對民進黨舉辦的入聯路跑採用嚴苛
標準認定,還扣上「政治活動」,卻對藍軍活動大開方便門,郝龍斌應公開道歉。

根據「台北市使用道路集會要點」、「台北市使用道路集會申請須知」,規定路權
申請人應於使用道路集會前八天(不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至三
十天內,以書面向北市府新工處提出申請使用道路同意書。

議員李建昌表示,國民黨市黨部為馬英九造勢舉辦的「青春鐵馬向前行」必須在道
路集會前八個工作天提出申請,扣除例假日,必須在十月十二日就提出申請,但新
工處公文白紙黑字寫著申請日期是十月十五日送件,在十六號以補件方式完成申
請,「郝市府公然對藍軍活動放水,郝龍斌還敢大言不慚痛罵中央帶頭違法?」

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

民進黨立委:馬英九市長任內聘499位顧問 是否涉及綁樁

民進黨立委:馬英九市長任內聘499位顧問 是否涉及綁樁
2007-10-16 16:26╱記者邱珮瑜╱台北報導
民視新聞


民進黨立委謝欣霓16日下午表示,行政院因政務需求聘請81位政務顧問,卻被在野
黨批評是綁樁行為,她反問,馬英九在擔任北市長期間聘請499位顧問,是否也是
綁樁?高建智則說,請馬英九要說別人之前,先看看自己的作為。

行政院在昨天公佈行政院顧問名單,81人當中,歌仔戲名人楊麗花成包含其中,另
外因賄選案遭到檢方求刑2年半的前原民會主委陳建年也包括在內,藍營立委痛
批,行政院此舉根本是在幫民進黨綁樁。

高建智表示,像此次行政院聘請楊麗花任政務顧問,是由於楊麗花對歌仔戲的文化
非常專業,對本土文化很有貢獻,至於其他人選也都是對台灣社會發展有相當了解
與貢獻的人物。

高建智也指出,馬英九在擔任台北市長時,聘請市政顧問最高達到499位,包括有
黨工與落選的立委,若說行政院是綁樁的行為,那麼馬英九的行為更是明顯綁樁。

他認為,馬英九聘請的市政顧問反而令人質疑,請馬英九在說別人之前,先回頭看
看自己的行為。

謝欣霓說,今天提出質疑只是一個開始,民進黨團將比照特別費案的方式來檢視馬
英九聘請市政顧問的弊端,一個星期後,將會陸續公布相關內容。


2007年10月17日 星期三
自由電子報


顧問綁樁? 北市聘529位 政院6.5倍

〔記者劉榮、林恕暉╱台北報導〕行政院廣邀各界人士出任行政院顧問,被藍營立
委砲轟是為選舉綁樁;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黃向?等人昨天指出,台北市長郝龍斌就
任未滿一年,就以廣納各方建言之名,聘任五百廿九位市政顧問,人數是行政院的
六點五倍,每年相關花費高達千萬元,「難道就不是為了綁樁?」

無給職可領出席費 民代質疑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羊曉東表示,市府編制內的有給職顧問僅六人,領有車馬費的股
權代表顧問有十四人,編制都是經過議會審議通過才遴聘,所領的車馬費也不多,
並非議員所指「千萬綁樁」情況。

綠營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批評,根據市政府提供的顧問名單,其中有十三位屬於
國民黨黨工,上自副主席詹春柏,下至台北市各區黨部及民眾服務社主委、理事長
等,市政顧問由台北市政府發出聘書,但聘請的都是藍營黨工來擔任市政府的市政
顧問。

黃向?質疑,市政顧問團日漸膨脹,從馬英九時代的四百五十一位,到現今郝聘任
的五百廿九位,已經增加約七十位!而根據今年二月份郝龍斌核定「台北市政府學
者專家市政顧問實施計畫」,市政顧問雖為無給職,但卻可支領出席費,市政顧問
依規定每月開會一次,依規定出席費為二千元,若以目前五百廿九位市政顧問計
算,市府每月支出的出席費高達一百零五萬元,而平均一年出席費就要高達一千二
百七十萬元,到郝市長任期結束,光是市政顧問團出席費至少花費公帑四千一百萬元。

議員批評,市府顧問陣容,足足是政院顧問的六點五倍,但這批顧問團名單,卻是
「不能公開的秘密」,市府未主動說明,也未公布名單。

羊曉東說,市府所聘的五百多位無給職市政顧問,是希望廣納建言,借重他們的專
才提供市府建議,其中雖有人有國民黨職,但並不因此影響他們具備提供市府建言
的能力。


北市顧問 分16類組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北市府市政顧問名單在近二個市長任內急速膨脹,根據北
市府研考會統計,市政顧問人數從首任民選市長陳水扁時代的一百廿一位,到前任
市長馬英九時代,已暴增至四百五十一位,郝龍斌上任未滿一年,市政顧問更大幅
擴充到五百廿九位,增加幅度驚人。

根據北市研考會資料,市政顧問依市府業務性質分為公共工程組、交通組、法政
組、民政組、治安組、社會福利組、財政組、產業組、藝文組、教育組、都市發展
組、衛生組、環保組、網路組、策略組及市政行銷組等十六組,這十六組顧問分
類,是在馬英九擔任市長時代確定。

例如反貪倒扁總部副總指揮呂學海被列入「策略組」;倒扁總部領導人之一的范可
欽也列入「市政行銷組」,前立委陳文茜則被列入「藝文組」。

儘管市政顧問是屬於無給職,但市府仍會發給每位顧問聘書,市議員黃向?批評,
市政顧問是「社會名器」,市府讓市政顧問大幅灌水,已經把社會名器「弄得很廉
價」。

研考會表示,敦聘市政顧問,是希望借重各學者專家專業知識,提供施政方向之參
考,以強化施政品質,讓各項政策順利推展。

2007年11月6日 星期二

文化基金會身價上億 用人不避嫌

2007年10月13日 星期六
自由電子報


文化基金會身價上億 用人不避嫌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繼台北市文化基金會經營管理小巨蛋的爭議後,多位市
議員昨天砲轟該基金會已經淪為文化局長李永萍的禁臠,不僅獨攬上億元預算案,
還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安插自己的前國會助理,瓜田李下毫不避嫌,要求市長郝龍斌
正視該問題;李永萍則表示,針對議員不實指控,污衊她個人的部份,她會保留法
律追訴權。

文化基金會今年八月改選後即積極轉型,由副市長吳秀光擔任董事長,李永萍擔任
執行長,市議員李建昌昨天質疑,文化基金會人事不受政府人事法限制,成為李永
萍任用私人的避風港。李永萍對此反駁,「那是我的助理很優秀很專業,才脫穎而
出」。

此外,文化基金會獨攬北市的大型藝術節策劃以及藝文館所的營運,直接由文化基
金會承辦,而當代藝術館、西門紅樓、國際藝術村等館所也統統收回由基金會營
運,明年度的預算高達一億二千多萬元,議員認為,文化基金會控制文化局二十五
%預算,不僅規避採購法,難保不會遭有心人五鬼搬運市府公帑,做為利益輸送的
管道!

2007年11月4日 星期日

安插自己人馬任職?李永萍:錄用依法辦理

安插自己人馬任職?李永萍:錄用依法辦理

2007/10/12 23:34:39
(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二日電)台北市議員李建昌今天指出,台北市文化基金
會屬性不明,文化局長李永萍安插多名擔任立委時的國會助理於基金會任職。李永
萍澄清,人事任用經台北市就服中心招考,當時很多人應徵,錄取者也是特別優秀
才被甄選上,錄用程序依法辦理。

市議員李建昌今天指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不受政府人事法令限制,李永萍現擔任
文化基金會執行長,掌握基金會人事,即任命擔任立委期間的辦公室主任邱正生擔
任基金會副執行長並為文化局專門委員。

李建昌也指出,李永萍任用陳姓、楊姓、黃姓國會助理為文化局聘用研究員,曾任
李永萍國會助理的黃姓同仁及親民黨立院黨團助理的黃姓同仁,現任職台北市文化
基金會。

李建昌質疑,李永萍將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視為市府機構,盼議會監督,卻未有規章
約束,上述人員還有人參加就服中心招考,選二中二,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已淪為李
永萍安插前國會助理的避風港。

李永萍解釋,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是公辦民營的機構,但不屬於市府的機關或學校,
她擔任執行長,也可以接受議會的監督,議會可以像立院監督資策會一般,監督台
北市文化基金會。

李永萍說,邱正生於法可擔任專委,其他同仁則是由就服中心招募,就服中心聘用
府內代表進行資歷審查而任用。

文化局指出,文化局依市府約聘僱人員出缺,委託市政府勞工局就服中心辦理公開
甄選,向就服中心送出需求表後,就服中心將甄選公告於就服中心及各用人單位網
站外,也請各用人單位同時將求才資訊刊登於市府各機關學校求職徵才網、行政院
人事行政局求職徵才網及銓敘部人才通報系統,錄用程序依法辦理。961012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違法經營管理小巨蛋

小巨蛋大爆料系列一:台北市文化基金會違法經營管理小巨蛋
分類:新聞稿
2007/10/01 13:22

台北市議員李建昌 許淑華 黃向羣聯合新聞稿

2007.09.29

小巨蛋 大爆料

系列一:台北市文化基金會違法經營管理小巨蛋

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及黃向群今日(9/29)於郝龍斌市長進行施政報告時抨
擊,市府團隊妄稱台北市文化基金會(簡稱文化基金會)是所謂的「公設財團法
人」,進而逕予指定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參與經營管理臺北小巨蛋一事屬於違法作
為,三位議員要求台北市政府即日起應該立刻禁止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參與臺北小巨
蛋任何經營管理業務。
三位議員進一步質疑台文化基金會本身預、決算不需送議會,人事任用在不公開的
狀況下,已經非常低調的用市府預算聘用了12名職員,根本不受公家機關人事任用
約聘相關法規約束,由上可見,議會對於前述市府的作為毫無監督空間,文化基金
會恐怕淪為特定局處首長私相授受的工具,利益輸送的白手套!
台北市政府妄稱因為市府出資文化基金會之基金比例超過一半(51.03%);又基
金會董事由市府遴選,因此性質可類比市府投資之設立之公營事業,視為「公設財
團法人」。三位議員表示市府的說法嚴重曲解法令,事實上,文化基金會是依據民
法登記成立的財團法人,本質上是屬於私法人。遍查目前我國現行法律根本就沒有
所謂的「公設財團法人」,而在審計部的實務上認定也僅傾向需依據立法院三讀通
過的特別法或設置條例而設立的財團法人,才有近似公法人的性質。而假若真如葉
慶元主委所言,文化基金會性質與海基會一樣,這種比擬更是不倫不類,三位議員
請問郝市長,海基會董事長跟秘書長都至立法院備詢,未來文化基金會的董事長、
執行長不論是否市府官員出任,是否都要來議會為文化基金會備詢?因此市府將文
化基金會定位成具有公法人性質的非營利公設財團法人,根本就是曲解法令,迴避
議會監督。
三位議員更批評市府選擇性的適用法令,市府居然引用促參法53條接管小巨蛋,但
是市府僅引用一半,為何不引用促參法促參法第53條授權訂定的「民間參與運動設
施接管營運辦法」第二條,主辦機關為強制接管營運委託第三人為接管人,其甄選
程序準用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市府竟然逕予指定文化基金會管理台北小巨
蛋,這種作為簡直是知法玩法,違法亂紀。


台北市政府臺北小巨蛋專案小組=詐騙集團+幽靈單位
分類:新聞稿
2007/10/03 15:02

台北市議員李建昌 許淑華 黃向羣聯合新聞稿

2007.09.26

台北市政府臺北小巨蛋專案小組=詐騙集團+幽靈單位

台北市政府台北小巨蛋專案小組於中秋連假前9月21日下午五時左右,派人將9月26
日下午舉行的台北小巨蛋開會通知單送至市議會各議員辦公室,從該開會通知單就
可發現,郝市府團隊以幽靈機關搭配詐騙集團手法來管理台北小巨蛋,市議員李建
昌、許淑華及黃向羣等三人痛批郝市府團隊已經目無法紀!

三位議員表示據查該專案小組顯然非所謂的正式機關,係屬於任務編組,根據「台
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及「台北市政府組織編制案件作業原則」,依據市長裁示
成立之任務編組,需訂定設置要點並經市政會議通過,才是一個合於法規的市府任
務編組。而遍查市政會議記錄及市法規,根本就查無市政會議通過該小組成立的紀
錄,亦查無該小組的設置要點,三位議員批評台北市政府台北小巨蛋接管小組根本
就是個幽靈單位!亦無權利代表市府召開經管理會議!

三位議員認為該小組不但是個幽靈單位,還是個詐騙集團!依照「公文程式條例」
及「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的規定,開會通知單屬於公文的一種,而只有
「機關」才可以發公文、擁有印信及自行刊刻章戳,其他如臨時機構或無獨立組織
規程者,是不能以該單位的名稱發送公文,但是由附件一可以發現,該開會通知單
不但沒有發文日期、沒有發文文號,還違法亂紀以該小組名義越級發送公文,甚且
堂而皇之的自行蓋上「台北市政府台北小巨蛋接管小組」的印章,而該開會通知單
的格式也與「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規定的格式(附件二)不符,三位議
員則諷刺郝團隊這種手法與詐騙集團又有何不同!三位議員更進一步指出開會通知
單上的聯絡人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張姓職員,但聯絡電話卻是文化局的電話
2345155轉市府分機3554,三位議員質疑為何非市府公務員為何可以在市府上班?
又為何可以分配到公帑支付電話費的分機?

三位議員抨擊,由上述可知郝市府團隊為接管小巨蛋不但角色混淆、公私不分,更
以非法違規設立的幽靈單位配合詐騙集團手法以不具公信力的公文意圖瞞騙議會及
與小巨蛋可能有商業關係的民間公司、團體!此種為所欲為的舉措,顯然已經目無
法紀!三位議員要求所謂專案小組的召集人吳秀光副市長出面對外界說明專案小組
是否是依法規成立?同時,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跟專案小組是否有隸屬關係?台北市
文化基金會未來在小巨蛋的經營管理到底扮演何種角色?

你繳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簡余晏:小心被 A了

你繳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簡余晏:小心被 A了

2007/10/09 13:00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ETToday電子報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9日指出,近來接獲多位民眾反映,市府利用「污水下水道」 A
市民的錢,許多民眾家裡根本還沒有施作污水下水道管線,但卻在水費單上每兩個
月被收取「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按次被 A了數百元,有人甚至遠從 1994年起就
被A 。

簡余晏要求,市府即日起應全面清查溢收的「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並主動退回亂
A的污水費,並以貪瀆罪名將失職人員移送法辦,因為市府不能只主動退費郝市長
家裡的污水處理費,卻 A掉小老百姓的錢。

簡余晏今天拿出近十張水費單表示,她受理的四平夜市( 1999)、承德路二段(
1994)、寧夏路…等三戶民眾分別檢舉,指他們家的水費分別才兩、三百元,卻被
以「污水處理」名目,按次收了五、六百元,更糟的這不只是個案,她發現全台北
市實際污水處理接管率才五成多,但徵收污水處理費的住戶卻高過六成。

簡余晏指出,多數市民都是直接拿著水費帳單就付款,根本不會詳細研究上面所列
細項,水費單上面有著一筆「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的費用,而且台北市其實有近一
半的住戶家中還沒有『接管』。

簡余晏特別指出,這筆費用最驚人的是,它的費用就是依照住戶的用水費「照價收
取」。舉例來說,若本月住戶用水費是 500元,「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就照價收取
500元,再加上基本費、水源保育與回饋費,這張水單費用已在千元以上。

簡余晏提醒台北市民,仔細檢查家裡的水費單,並向相關單位查詢家中是否裝設污
水處理系統,以免莫名其妙月月被 A錢。她也痛批市府「不告不理」不主動退錢的
模式,因為市民想要討回這筆錢還真是不容易,市府採取「不告不理」,市民若發
現,還得找議員、寫陳情書處理,沒發現,市庫平添莫名進帳。由於這筆款項是自
來水處代收費用,主管機關衛工處經反應後只說「歡迎民眾來申請辦理退費」,而
非主動清查是否誤收市民血汗錢。

如此消極態度,簡余晏不禁痛批,反觀去年 9月市府竟主動為前行政院長郝柏村住
家確認接管的情形,經查證確實尚未接公共污水下水道管線,且主動辦理停徵及退
費的作業程序;相較之下,被市府 A錢的小市民,卻得歷經重重關卡才能討回自己
的血汗錢,未免太可悲。簡余晏要求,衛工處應該要設置簡易的查詢系統,讓民眾
了解自己家到底有沒有接管,別再讓民眾多繳冤枉錢了!

2007年9月29日 星期六

國民黨北市議員厲耿桂芳被爆特權銷單

2007年9月27日 星期四
自由電子報

國民黨北市議員厲耿桂芳被爆特權銷單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在北市議會素有「護馬先鋒」、「頭號馬迷」之稱的國民黨市議員厲耿桂芳,遭檢舉以民代職權,向北市交通裁決所及市警局施壓,為自己名下一輛小客車銷單,包括市警局五個交通分隊,竟協助厲耿桂芳結清金額高達二萬二千元的交通違規罰單。

厲耿:申訴被駁回照繳錢

厲耿桂芳昨澄清,罰單寄發地點是她的戶籍所在地,而非住所,常常收到罰單後,都是幾個月後的事,她要求助理必須定期處理罰單積案,但助理沒有處理好,她才會罵人,「申訴罰單是她的權利,被駁回罰單申訴,她也照繳」。

這起事件曝光,起因於厲耿桂芳有意將名下一輛車牌為06××-DA銀色豐田小客車過戶,但該車籍資料累積二萬二千元共十張交通違規罰單未繳納,車籍無法變更,厲耿桂芳於是在九月十一日下午,邀集北市裁決所、市警局、交通大隊、監理所主管及府會聯絡人約六、七人,在議會研究室共同研商「申訴罰單」免罰的途徑。

據了解,該車罰單從九十四年四月累積到九十五年九月,違規項目包括超速、並排停車共十張,舉發的單位遍及北市大安、中山、信義交通分隊及中山一、安和路派出所共五個單位,其中有四個單位都同意撤銷罰單,免罰金額一萬五千四百元,其餘中山區開出的三張罰單,厲耿桂芳則堅稱自己繳了六千六百元,但「收據不知助理收到哪裡去了」。

官員曾表示已逾申訴期限

當時在場官員表示,十張罰單皆已超過申訴期限,要免罰「恐怕有困難」,但厲耿桂芳不接受,她當場辯稱:「這些罰單,都是為了選民服務,她沒錢請司機,跑行程都是自己開車,為了公務才會被開單。」要求相關單位設法通融,但在場官員面面相覷。厲耿桂芳眼看協商無結論,慣有特殊的聲調更轉趨高亢,驚動周邊研究室其他助理,不少人還跑出來看熱鬧;對此,厲耿桂芳回應,她當時發飆罵的是助理,不是市府官員。

事後助理議論紛紛,「她(厲耿桂芳)用高八度音飆人,大家還以為發生什麼大事!原來是替自己『喬』罰單。」特權銷單耳語也在議會傳開。


民代銷單/鍾小平:在市議會是公開的秘密
公開的秘密,鍾小平再爆:民代銷紅單年銷百張。

2007/09/27 18:27
記者楊琇晶、謝宗樺/台北報導
ETToday電子報


厲耿桂芳被指利用職權向交通大隊施壓,要求銷罰單,是不是真的如此?現在沒有直接證據,前台北市議員鍾小平跳出來爆料,表示銷單這件事情在議會其實是公開的秘密,還有議員一年下來銷了上百張的罰單。鍾小平還說,他自己曾經拒絕幫人銷單,遭到來自所謂高層的壓力。

找議員銷紅單,下至樁腳選民,上至達官權貴通通有,前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就說,其實銷單這回事在議會裡老早就不是秘密。鍾小平:「有的議員是一年銷一百張耶!有的議員,給他一百張,他就幫你通通銷掉,一毛都不用繳,我們平均講,如果一張單子兩千塊,一百張也很多錢耶,也是20萬耶!」

鍾小平還爆料,還有所謂的高層鼓吹議員們多多銷單,他曾經因為拒絕關說受到不少壓力。鍾小平:「交通大隊還會主動到各個議員辦公室討人情說,你紅單拿過來,你自己的呀、你的樁腳的呀、你的助理…如果有紅單的話就拿來銷呀,變成好像交換你預算審查,要鬆手一下,要放鬆一點,變成討人情的一種工具了。」

自從監理系統電腦化,銷單要比從前來的困難,現在議員幫人銷紅單反倒比較像是炫耀自己有多行,但銷單討好部份選民,結果恐怕引來更多民怨 。


昨夜最新:議員交通罰單案郝龍斌:循申訴免罰合理
2007-09-28 00:08/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七日電

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的逾期交通罰單遭媒體報導「特權銷單」,厲耿桂芳則說是循申訴管道免罰。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儘管他上任後要求相關單位放寬認定標準,今年民眾的申訴案件成功率高,不過,市府對市民申訴案都一視同仁,依法依規定辦理。

郝龍斌下午與媒體會談表示,他也曾在家附近的下坡路段因超速被開單而繳罰單。一般而言,台北市民收到違規的罰單,都會去繳罰款,不會為了六百元或幾千元刻意申訴,一定是有冤屈才會來申訴。

他說,以往民眾申訴成功的案件只有百分之一,他上任以來要求相關單位大幅放寬認定標準,尤其是民眾的第一次申訴要從寬處理,因此今年民眾申訴案的成功率應該會高,應與他上任後的政策有關。

郝龍斌說,議員也有申訴的權利,厲耿桂芳因而獲得平反是合理的,他自己也曾因超速被開單,不過都有繳罰單。

郝龍斌也強調,他要求相關單位對所有人一視同仁,依法依規定辦理,不要有特權關說。


2007年9月28日 星期五
自由電子報

厲耿桂芳:哪個議員沒銷過單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國民黨北市議員厲耿桂芳遭踢爆利用民代職權要求市警局撤銷交通罰單,面對各界追問銷單的原因及細節,厲耿桂芳依舊喊冤不願認錯,強調自己是「合法申訴,跟一般市民一樣。」

北市議會昨天開議,議員特權銷單話題再度被搬上檯面,引發不少議論,國民黨昨天舉行黨團會議,厲耿桂芳一度還跟同黨議員抱怨:「做議員的,哪個沒銷過交通罰單啊!」令在場議員不知如何接話。

議會助理:高調銷單 難怪被爆料

有議會助理私下表示,議員的罰單,就算過期,透過府會聯繫的窗口代繳,頂多也只要繳「原價」,不用被加倍裁罰;換言之,厲耿被踢爆2萬2千元的罰單,其實只要繳1萬1千元,就能悉數結案,「連1萬1都不繳,還要這麼高調找人銷單,難怪會被踢爆。」


2007年9月28日 星期五
自由電子報


《城市札記》特權俱樂部

●記者劉榮

近年來,各級民意代表的社會形象每下愈況,其中,除了藍綠惡鬥,讓民眾更加厭倦政治人物外,民代動不動耍特權,即使被踢爆,還是大有人死不認錯,難怪會讓無權無勢的小市民愈看愈不慣。

台灣南北兩地接連傳出交通罰單銷單風波,無獨有偶,兩地都有民意代表,在銷單事件中成為主角,小市民接到交通罰單,得乖乖繳錢,民代們卻總是有辦法、門道,讓交通罰單從人間蒸發,讓各級民意機關,成為典型的特權俱樂部。

不少人都曾找上議員銷單,但要成功撤銷罰單,取決的因素,除了必須合情合理,光是耍特權就想「橫柴舉入灶」,脅迫裁罰單位銷單,夜路走多,終究還是會碰到鬼。

以北市為例,過去在馬市府時代,曾經私下列出一份議員銷單排行榜,其中被點名的銷單大戶中,還不乏各選區的形象牌議員,這些銷單大戶們,甚至把銷單當成選民服務在拚業績,也算是台北奇蹟。

民代運用特權,捍衛究竟是自身利益或為民喉舌,也決定了社會觀感的走向;上屆議會,當時擔任議員的王育誠,曾替一位無法考照的心智障礙者,向北市府要求撤銷無照騎機車的罰單,當時還槓上副市長金溥聰,類似的銷單合不合理,自然有民意仲裁。

等而下之者,就是把自己名下的罰單,想出一大堆藉口、理由,即使形式上,屬於合法申訴,但卻難逃圖利自己荷包之嫌,這類的銷單好手,要如何杜得了小市民悠悠之口。

2007年9月21日 星期五

建成圓環 將變主題餐廳

中國時報 2007.09.14 
建成圓環 將變主題餐廳
蔡依蒨/台北報導

去年七月結束營業的建成圓環,經過新的經營團隊華旭公司重新規畫後,從原本的以熱炒小吃攤為主,變更為主題式餐廳。如此改變可減少烹調所產生的熱氣,民眾用餐時不再汗流浹背;另外玻璃帷幕外牆也將加裝LED燈,夜晚的建成圓環將更閃爍美麗。

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十三日通過建成圓環的最新設計案,新的建成圓環將改頭換面,由小攤位改為大型空間的主題餐廳,圓環的中庭將增設小舞台,而原本荒廢的屋頂空中花園亦將增設座位區,整個營業空間由原本2層樓增加為3層樓。

中庭內部增設小舞台

華旭公司提出的規畫案中,預計在建成圓環的入口處增設入口意象設計,初步構想是放置1個大型「饕」看板,代表「饕客不絕」;而一直被詬病的玻璃帷幕,也將在外牆加裝LED燈,除了增加照明之外,也可增設電子廣告看板。

過去建成圓環隔熱差,夏天中午用餐時的客人常一面吃飯,一面揮汗,取得9年經營權的華旭公司為解決玻璃帷幕隔熱不易問題,特別在頂層3樓新增的空間上方玻璃,平頂貼覆3M玻璃隔熱紙,減輕玻璃直射熱效能。

獨立廚房空間降熱氣

在調整經營模式部分,以主題餐廳規畫取代原本的小攤位經營,可減少烹調的空間,另外規畫的獨立廚房空間,可以避免內部因烹調產生熱氣久久不散。過去建成圓環的斜屋頂,遇雨經常造成室內積水,因此在進行硬體整修時,將在屋頂加裝玻璃,阻斷雨水進入。

建成圓環原有的多個攤位造成活動空間過於狹小,新的設計案經調整為大型空間的主題餐廳,有效的排列家具座位;取消古蹟蓄水池上方的瞭望平台,在中庭的內部增設小舞台,而古蹟蓄水池內部可加設移動的水景噴泉。

華旭公司表示,歇業的建成圓環和附近的寧夏夜市毫無市場區隔,因此未來他們接手後並不打算繼續賣50元的蚵仔煎;改變經營型態後,圓環附近既有小吃攤,也有主題餐廳,多樣性才能吸引更多消費者到圓環消費增加商機。



中國時報 2007.09.14 
趕在明年春節前後開幕
陳函謙/台北報導

建成圓環設計規畫案十三日通過市府都審,接手經營的華旭公司負責人陳建霖表示,圓環容積率本來沒用完,檢討後,將多餘空間另作設計,內部空間會變得較寬敞。若一切順利,可能在十一月前動手整修,希望能趕在明年農曆春節前後開幕。

陳建霖說,未來圓環原有混亂動線將改變。1樓入口處擬開設24小時營業的輕粥小菜,若找不到合適業者,也可能再作規畫。進入圓環內部後,會有1個外賣區,出售當季水果或各地名產。2樓則整合零碎空間,改變動線,將廚房和用餐區分隔,讓格局較完整。將會有1家主題餐廳、1間冰品店。

至於原為空中花圃的3樓,除重新整理花園外,並利用原有玻璃屋設計,規畫溫室栽種當令花草,並設露天咖啡座,民眾可邊欣賞花草、邊享用咖啡飲料,也可順便買花帶走。


自由電子報
2007年9月18日 星期二

全壘打牆與圓環

■ 邵學禹

據報載,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十三日通過建成圓環的最新設計案,將圓環從在地小吃改成主題餐廳。由媒體人楊照領軍的華旭公司表示,改變經營型態後,圓環附近既有小吃攤,也有主題餐廳,多樣性才能吸引更多消費者到圓環消費增加商機。

記得台北市政府羊發言人曾經表示,市府認為建成圓環委外案的重點不在於收多少租金,而是必須融入在地文化云云。請問,這麼一個主題餐廳,到底融入了哪些在地文化?是否能請羊發言人為區區在下解惑一番。

美國職棒匹茲堡海盜隊的古早主場Forbes field早在四十年前就拆了,但他們留下了左外野的全壘打牆,因為那是一九六○年世界大賽最終戰,Mazeroski擊出再見全壘打後,球兒飛越的地點。

站在LED裝飾著的玻璃帷幕大樓主題餐廳前,請告訴我 們,要如何解說圓環的歷史與文化?

(作者就讀東吳大學歷史系研究所)



關於「建成圓環主題餐廳」,忍不住要譙一下

2007年9月2日 星期日

忠孝四路特許黃線 民眾罵特權

2007年9月1日 星期六
自由電子報


忠孝四路特許黃線 民眾罵特權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忠孝西路一段幾乎都劃設紅線,唯獨忠孝西路一段四號、六號,有國民黨黨營事業、媒體進駐的大樓附近,劃設長達近百公尺的黃線,且從早到晚被長時間停放的車輛「佔據」(見上圖,記者洪敏隆攝),造成真正需要臨停車輛並排影響交通,卻未見警方取締或驅離,民眾大罵市府「給特權」,犧牲大眾通行權利。

忠孝西路一段因為交通容量實在太大,加上去年施作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的關係,原本少數的黃線區域都改劃為紅線,該路兩家飯店業者還曾經大吐苦水,抱怨停在紅線讓顧客上下車時,常得面臨警察取締告發,但往東方向鄰近中山南路的兩棟商業大樓,長長的黃線區域始終「不動如山」,令人不解市府劃設紅黃線的標準何在。

常經過忠孝西路的周先生說,黃線規定車輛必須保持在行駛狀態,且最多只能夠停放三分鐘,但該段「特許」黃線區已經變相成為到那裡洽公、開會有專屬司機者的特權停車場,從早到晚有車輛長時間停放佔用,真正要臨停的人反而只能並排停車,造成原本交通量極大的忠孝西路更多的負荷,卻始終未見警方加強取締。

周先生質疑,北市府對於已經做好的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宣布無時間表的暫緩實施,可能也是擔心中山南路車行地下道改為只有公車可走,所有一般車輛都改走平面段時,會更加凸顯「特許」黃線路段所造成的交通問題。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陳少旭表示,黃線限停三分鐘的規定,很難真的計時做為執法認定,因此都是以車輛保持可以立即行駛狀態,做為執法標準,忠孝西路一段的車輛停放黃線若都按此規定,不會取締告發,「北市所有道路都是依此標準處理的,但若有違規並排停車,會加強取締告發。

2007年8月21日 星期二

林敏雄︰買國發院土地 心頭之痛

2007年8月11日 星期六

自由時報

林敏雄︰買國發院土地 心頭之痛

記者林美芬/專訪

購買國民黨國發院土地引發多方爭議,土地還被卡在市政府,元利建設董事長林敏雄說:「當時沒考慮到政治,是我最大的失策與心頭之痛。」

以接近43億元買下國民黨位於木柵的國發院土地,立即引發龐大政治風暴,元利建設董事長林敏雄首度接受訪問,說明當時的購買經過;以下是訪談摘要。

記者問:是在什麼因緣之下,購買國發院土地?

林敏雄答:國民黨為了賣黨產,四處找人購買,大台北地區約有四、五十家建商都接到過國民黨求售的說明書,有關國發院土地,也在這個求售範圍。

起初會考慮買國發院土地,只是單純的儲備土地原料而已,且台北市要找到這麼一塊面積夠大、接近市區的土地,幾乎是絕品,所以就認真的列入考慮。

問:購買過程中,主要是什麼人跟你接觸?

答:主要是國民黨行管會的主委張哲琛,但我跟他並不認識,主要去談的人是我公司的兩位主管,經過五次議價才定案,每次都有許多公司有高度興趣。一開始國民黨姿態很高,初次開價達70多億元,但價格太高,有興趣的公司越來越少,到第五次,只剩下我一家公司進場議價。

我每次的價格都填一樣,國民黨則是一路減價,減到最後這個價格才成交,其他各家公司是一路退出議價,但不是因為政治風險,主要是價格不符合市場交易價,因此,陸續退出。

問:當初的交易,沒有考慮到土地如果無法變更,可能損失慘重?

答:我是在台北市政府公告展覽整個都市計劃內容之後,認為市政府的都市計劃已經決定,評估土地變更應該沒有問題,所以就大膽的決定承購,哪知道會卡到政治因素,才使得變更案沒有辦法通過;我當初想得太單純了,沒有考慮到政治風險,可以說是我經營上的失策,也是心頭之痛。

問:這塊土地是國民黨黨產,本身就是政治焦點之一,沒有考慮到政治風險,是否太牽強?

答:我曾經找律師、會計師及公司同仁研究,這塊地雖屬國民黨所有,但當初是價購而來,應不是不當黨產;並且在民進黨、監察院、國有財產局公告的國民黨不當黨產清冊中,也沒有這塊土地,更顯示非不當黨產;我想這一點並沒有判斷錯誤。

問:外界認為,如果土地變更成功,你將有巨額利益,你怎麼看?

答:我當初買國發院土地的總價是42億多元,因為是機關用地,土地移轉沒有算增值稅,未來變更成功,我還要繳交約十億元的土地增值稅,計算下來,每坪價格約42萬元左右。

當時包括吉美建設、鄉林建設都以公開標購方式買下附近國有財產局土地,每坪標購價格約42至43萬元上下,因此,價格是接近的,我並沒有特別便宜。雖然這兩年來,台北市土地飆漲,我算是受惠者之一,但不能用目前的地價來追溯兩年前的成交價。

問:外傳你是現金跟國民黨購買土地,也解決國民黨的燃眉之急?

答:不是用現金,因為國民黨欠銀行約20億元,這一部分貸務移轉到我身上,另再以金錢購買,不過,是一次付清,沒有留餘款。

問:你曾刊登廣告,要求馬英九信守承諾,為什麼?是購買過程中有任何協定或默契嗎?

答:我並沒有承認那個廣告是我登的,但買地過程是單純的,馬英九並不認識我,購地過程也沒有除了合約之外的默契或協定。

問:這塊土地有當年地主之孫控告國民黨強行持槍購買,糾紛未平,你怎麼看?

答:當年情況怎麼樣我並不知道,也不想評論,但我是從國民黨手中買下,是合法購買;據我了解,國民黨是在民國47年以每坪16元的價格買下,當時台北市仁愛路的地價也是約每坪16元。

2007年8月8日 星期三

國發院變更案 逕送北市都委大會

2007年8月8日 星期三
自由時報

國發院變更案 逕送北市都委大會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前國民黨黨產、已出售給元利建設的國發院都計案,在近乎冰凍一年半後,昨天重現生機,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昨召開第五次專案小組討論,出席委員考量該案敏感性高,決定交付都委會大會,由全體委員共同討論審議。

專案小組 決由全體都委討論

不過,會中有委員質疑,若該變更案通過,將是北市首樁大面積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的案例,元利建設只要回饋二公頃土地給市府,就可換得四.七公頃的住宅區開發,實在不成比例。

北市都市發展局官員粗估,位於木柵路的國發院土地共八.八公頃,未來有四.七公頃將變更為住宅區(住三),而住三的容積率可達二二五%,可以建蓋三萬坪左右的樓地板面積,如以當地地價一坪六十萬元計算,可獲利一百九十億元不等;不過,發展局官員也強調,容積率與建蔽率尚未定案,仍待都委會討論通過,之後還得送至內政部審議。

「變更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中興山莊附近地區(即國民黨國家發展研究院)主要計畫案」,是因文山區永建國小的校地面積狹小,民國九十四年市長馬英九任內,由發展局提案建議遷校至鄰近的國發院現址,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將國發院土地變更為住宅區的二公頃回饋土地,作為永建國小的遷校用地。

由於國發院土地原是國民黨黨產,兩年前馬英九在國民黨主席任內轉賣給元利建設,當時馬也擔任市長,因此該土地變更案,引發外界關注。

回饋土地 都委質疑不成比例

昨天會中,新任委員練福星質疑,此變更案究竟和國民黨黨產有無關係,市府應做出解釋,且國發院土地猶有地主買賣糾紛,逕自變更使用分區是否恰當;委員錢學陶更直言,該變更案是市府「政策」,委員會無法決定政策。

也有委員直指,元利建設僅回饋二公頃的土地作為遷校用地,卻獲得四.七公頃的住宅區開發,要求發展局進行「得利計算」;專案小組召集人邊泰明也提出數點疑慮,包括校地是否一定要擴建、四.七公頃機關用地是否一定要變更為住宅區等,要求提案的發展局重新綜理回應,做為下次都委會大會審議的參考資料。

地主籲 別為不公義案背書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國發院都計案昨進行第五次專案小組討論,許多地主前往陳情,指控國民黨當年利用特權強迫徵收民地,不當獲利違背社會正義,應回饋社會及彌補原地主,現在北市府卻以公共建設為名,協助國民黨與元利建設牟利,實在讓人氣憤。

地主代表張國村痛批,民國六十年以前,國發院原地主多為農民,國民黨利用戒嚴時期的特權,逕自登記買賣取得人民的耕地,甚至以「國家另有用途」的說法強行徵收民地,長期黨國不分,將國家財產當黨產,「國民黨出售土地時,可曾回應民眾討黨產的要求,以及民眾對社會正義的期待?」

張國村表示,國發院原地主都是從日治時代開始繳稅,國民黨的作法不符合公平正義,北市府怎能視而不見?

在國發院擁有萬坪土地的葉頌仁也陳情表示,國民黨把人民土地強徵為黨產後,兩年前以低於市價行情的價格賤賣給元利建設,北市府現在又以變更回饋方式,把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葉頌仁呼籲都委會委員,「別為不公義的案子背書,以免毀掉委員們一生的清譽,擔負社會罵名。」

國發院售出 國民黨解危

記者林美芬/特稿

元利建設在二○○五年以四十三億元買下國民黨國發院土地,立即成為政治及地產界的焦點,土地變更問題,更是敏感的屢屢引發市場議題。

元利建設是一家十分低調的公司,董事長林敏雄擁有的事業,除元利建設外,還涵蓋華泰銀行及全聯社;全聯社前身是軍公教福利中心,目前全台連鎖超過三百家,營業額超過三百億元。

元利建設主力推案區在大台北縣市,近幾年每年推案量都在百億元左右,銷售情況相當良好,手中擁有大筆現金;而據了解,當初元利建設就是以現金四十三億元買下國發院土地,以解國民黨燃眉之急,根據市場說法之一,在元利兌現支票的前一天,國民黨已面臨跳票及發不出薪水的山窮水盡窘境。

怎料買下土地才是麻煩的開始,這塊土地最大的利基在於從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或商業用地,但在輿論壓力下,這塊土地的使用分區變更案一直卡在台北市政府,元利投下的資金,也全部卡住,成了紙上黃金,動彈不得。

元利解除了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的跳票難題,但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卻沒有相對回饋,直到馬英九市長及黨主席二職全部卸任之後,這個土地變更案還是沒有通過,連送到都委會都沒有,引發元利不滿,去年底還曾買下報紙頭版廣告,提醒「馬市長,您說的話還算數嗎?」、「馬市長,誠信很重要。」

如今,國發院案已成為元利之痛,市長換人、國民黨也換舵手,對元利建設有沒有幫助,還有待觀察。

2007年8月6日 星期一

國民黨產/雙子星大樓含黨產 李文英:馬英九自肥

國民黨產/雙子星大樓含黨產 李文英:馬英九自肥


2007/08/06 17:08
記者邱珮瑜/台北報導
東森電子報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李文英6日下午質疑,台北車站前雙子星C1大樓預定地,含國民黨黨產505坪。她拿出一份由國民黨營事業「啟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8年3月主導的的計劃書,質疑先前推說不知情的國民黨在說謊。

李文英表示,車站附近的台北雙子星預定地,台北市政府捷運局預計8月公開招標;經調查發現,預定地中含有國民黨黨產505坪;她指出,國民黨曾於7月30日推說完全不知情,馬英九也不知此開發案,何來圖利?她懷疑國民黨根本在說謊。

李文英拿出一份文件,內容是民國88年由國民黨黨營事業「啟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召開的開發案大會,內容顯示當時已知有C1開發案,國民黨也從頭到尾都主導此開發案。

她說,小地主被找去國民黨八德路二段223號召開會議後不了了之,一直到2005年7月8日,當時的北市長馬英九又開放更龐大的開發設計案,也就是現在的雙子星C1大樓由原先的25層樓,膨脹為56層樓,開發的利益數倍成長。

李文英認為,馬英九自肥,圖利自己的黨產事業,她主張這些利益所得,應全數交還國庫,並要求馬英九市長說清楚、講明白。


雙子星開發案 綠營議員:馬圖利國民黨
【中央社╱台北六日電】

2007.08.06 09:01 pm


民主進步黨台北市議員李文英今天再度質疑,國民黨光華投資公司用以地易地方式,取得台北車站前C1基地部分土地,且將原來二十五層樓的C1基地計劃案變更為五十六層樓,企圖藉此圖利國民黨;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可能是整個計畫案的主導者,應出面說清楚講明白。

李文英日前指控,國民黨以黨營事業光華投資利用以地易地方式,換取台北車站前雙子星大樓C1基地四分之一產權,換地案是在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拍板完成,黨庫經此開發案將獲利至少新台幣二十五億元。  

李文英下午與民進黨文宣部主任孟義超再度召開記者會表示,國民黨黨營事業「啟聖實業」於民國八十八年所做的「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基地-聯合開發投資計劃書」中,僅提及預計在C1基地開發二十五層的大樓。但到了九十四年七月間,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並同時競選國民黨主席期間,委託設計公司規劃進行「中央車站與中央公園整體規劃設計案」,加進機場捷運月台、雙子星大樓等計劃,其中雙子星大樓的C1基地規劃為五十六層大樓。

她提出啟聖實業公司內部文件,強調啟聖實業是國民黨黨營事業,馬英九對該開發案的計劃變更不但知情,甚至可能是整個計劃案的主導者,將原來二十五層樓的C1基地計劃案變更為五十六層樓,企圖藉此圖利國民黨。

孟義超指出,啟聖實業代表人黃士庭身兼中投公司的董監事,啟聖實業就是國民黨的黨營事業,國民黨黨管會主委張哲琛上週對此案聲稱一切不知情,都是推託之辭。

他也說,張哲琛提到國民黨黨產已交付信託,但調查顯示,國民黨交付信託的七位委託人當中有五位還同時擔任中投公司的法人代表;國民黨的作法是「左手進、右手出」,欺騙台灣人民,不是真的要交還黨產。

孟義超表示,馬英九競選黨主席時,曾信誓旦旦說要歸還黨產,沒想到不僅沒有歸還黨產,還變本加利、圖利自肥,馬英九應對這項圖利案講清楚說明白。


2007年8月7日 星期二
自由時報


綠民代再爆料…雙子星案 馬允變更開發自肥

〔記者李欣芳、王寓中/台北報導〕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李文英昨天表示,台北車站前雙子星大樓C1基地是國民黨黨產,原預定開發為二十五層樓,在九十四年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卻變更為五十六層樓,開發利益增加數倍,這是圖利國民黨,馬英九自肥!

國民黨:開發案由政府主導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則重申,台北火車站前的以地易地案,是國民黨當時配合陳水扁北市長任內的聯合開發案,開發案是由政府主導,與國民黨和黨營事業無關。

李文英昨赴民進黨中央召開記者會,指她日前揭發C1基地五百零五坪的用地是國民黨黨產,國民黨推說不知情,但有小地主向她提供資料指出,國民黨黨營事業啟聖實業公司在八十八年就委請森海國際工程顧問公司做評估,主導了C1基地的開發案。

她出示啟聖實業的內部文件指出,啟聖公司在八十八年四月七日行文給一位王姓地主,指將在四月十六日在該公司位於台北市八德路二段的公司會議室簡報C1基地開發案,啟聖是國民黨的黨營事業,國民黨怎會對這件事不知情?

李文英說,到了九十四年七月廿八日,馬英九卻允許C1基地變更為五十六層樓,開發利益增加數倍,這不是圖利國民黨是什麼?

張哲琛則強調,北市府增加開發的樓層,是政府用更宏觀、前瞻的角度提出的規劃,馬英九對中投有哪些土地,根本就不知道,何來圖利之說?

對李文英指開發案是由啟聖公司主導,中投指出,包括啟聖,所有民間地主加起來,所佔比率也只有百分之十幾,況且要每位地主同意,才能參加開發,參加後,連賣地都要捷運局同意,像啟聖後來出售給光華投資,都要捷運局同意,到底誰才有主導權,還用問嗎?

2007年8月4日 星期六

綠議員︰拿不當黨產換地 應繳回

2007年7月31日 星期二
自由時報


綠議員︰拿不當黨產換地 應繳回

〔記者李欣芳、劉榮/台北報導〕民進黨與該黨台北市議員李文英昨將砲火掃向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李文英質疑,國民黨利用以地易地方式,偷天換日讓黨營事業光華投資取得台北車站前、雙子星大樓C1基地五○五坪的用地,而雙子星開發案是馬北市長任內核准,她因此高度懷疑馬圖利國民黨。

李文英籲馬對外說清楚

李文英並質疑,國民黨拿來換地的忠孝西路舊中央日報大樓土地,當初是以何種方式取得?如果也是以「無償撥用、接收日產」這類不當手法取得,則透過換地取得的獲利,也是不當獲利,也應一併追繳。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孟義超也質疑,這項交易案是在馬市長任內決定,當初如何選定以中央日報舊大樓換取這塊雙子星大樓用地,是不是打算將這塊未來被定為「國家門戶」的預定地轉為國民黨黨產的一部分,以利增值之後炒作?馬英九應該對外說清楚。

李文英與孟義超昨在民進黨中央召開記者會,李文英表示,雙子星開發案位於台北車站特定區,該區是台北市捷運局宣稱的國家門戶,但現在國門竟有黨產,國民黨黨營事業光華投資透過以地換地,用位於忠孝西路的中央日報舊大樓,換取雙子星大樓C1基地五○五坪的用地。她說,該區土地如以一坪五百萬元計算,預估市值高達二十五億元,這還不包括將來開發後的利益。

李文英說,雙子星開發案雖是在民國八十一年黃大洲市長任內定案,但後來卻是馬在二○○五年所核准,同年馬還出任國民黨主席,馬因此撇清不了關係,應該公開說明,當時是如何同意讓國民黨這項黨產可以如此換地?

此外,李文英也指出,此開發案曠日廢時,近一年多來,已有九位地主,因忍受不了開發案遙遙無期,同意將土地以公告地價加值二成的方式,由市府徵收,「也只有家大業大的國民黨,擁有本錢雄厚的黨產當後盾,才能撐得過漫長的土地開發時程,坐擁聯合開發後的暴利。」

綠民代:黨產換地王 至少賺25億

2007年7月30日 星期一
自由時報


綠民代:黨產換地王 至少賺25億

馬市長任內拍板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黨營事業利用黨產投資獲利又添一樁,民進黨北市議員李文英指控,國民黨營事業光華投資利用以地易地方式,取得台北車站前雙子星大樓C1基地四分之一產權,換地案是在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拍板完成,黨庫經此開發案將獲利至少廿五億元。

李文英表示,由台北市捷運局主導的台北雙子星開發案,因為捷運基地獎勵容積率從八百%增加到! 一千二百%,扣除獎勵的容積率要回饋一半給市政府,在C1基地擁有五○五坪的光華投資,仍然可以分到十倍的樓地板面積,光華投資透過養地、換地,讓黨營事業「偷天換日」的手法再度得逞,黨庫也再創「點土成金」的奇蹟。

坐擁五千坪使用權

北市捷運局預定在台北車站旁的C1及D1預定地,興建台北雙子星大樓,緊鄰「全國地王」新光三越旁的開發案完成後,擁有C1近四分之一基地產權的光華投資,至少將可取得五千坪的使用權。

原中央日報換雙子星

李文英表示,光華投資是利用原本位於忠孝西路上的原中央日報大樓土地與北市府換地,該地拆遷後,成為台北車站工程特定區的交七、交八用地,光華投資也順利將原來七個零星地號的用地,換成分屬二個地號完整的四分之一C1用地。

佔地約二○○四坪的C1預定地,與重慶北路市民大道西側的D1基地,將分別興建五十六層及七十六層樓高的台北車站「雙子星大樓」,兩棟大樓落成之後,都將超越一路之隔的新光三越大樓,成為台北第二高樓以及車站特區的新地標。

李文英表示,根據台北市政府所公布的公告地價,新光三越大樓已經連續蟬連九年「全國地王」寶座,每坪地價今年已經飆破三二○萬元,房地產界估計,以該區的房地產走勢,每坪要飆上五○○萬元,業界公認「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國民黨撇清:政府決定開發 與藍無關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昨天表示,這起聯合開發案起源,是國民黨當初配合政府開發火車站前的計畫,遷移中央日報以地易地取得的土地,後來政府要怎麼開發、怎麼使用或投資,都是政府決定,跟國民黨或中投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對於民進黨市議員又再次扯到馬英九,張哲琛表示,馬英九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中投或光華投資有這塊地以及整起開發案的來由,既然根本就不了解,又何來圖利之說?

張哲琛表示,中投擁有的土地部分,只有近五百坪,對於開發案,中投既沒有參與,也沒有投資,將來怎麼補償,是政府決定,中投的權利和其他地主一樣,沒多一分。

張哲琛表示,此案等到開發完成,已經不知是多久以後的事,現在中投已經信託出去,整件事後續是由中投受託人去處理,和國民黨已經沒有關係,但依信託合約規定,中投不太可能單獨處分這塊土地,未來仍是要和中投一起處分。


後勢看漲 開發後市值 至少48億

〔記者林美芬/台北報導〕針對國民黨擁有C1土地面積一千六百平方公尺(約五百坪),根據房地產人士評估,目前最保守的算法,國民黨最少有廿億元以上的土地價值,換成樓地板價格,價值更高達約四十八億元;這還不算未來成為地標式建築的看漲潛力,以及國民黨如果是分到百貨商場,那價值還會直線上升。

台北車站前的C1、D1土地,預定規劃成兩棟雙子星商辦大樓,結合台北車站,可能成為台北市的中央車站,永慶房屋不動產商仲部協理黃增福表示,該大樓未來可能成為全台北最重要地標及交通轉運中心,預定規劃中的大樓,還涵蓋百貨公司、辦公大樓等,其地位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評估地價,以皇翔建設日前標購台汽公司北站的商業用地來看,皇翔以每坪三百八十八萬元的天價取得土地,而C1土地更接! 近台北車站,且有地標性位置,每坪四百萬元只是保守估計;而五百坪土地,市價就達二十億元,且可能增值。市場人士直言,未來的價格一定是高於這個價,往下掉的機會並不太高。

至於換算成可興建的樓地板面積,以當地的容積率換算,約是十二倍左右,即約有六千坪的樓地板面積,以目前台北市辦公室每坪約八十萬元的價格,則有四十八億元左右的價值。

黃增福表示,這兩棟大樓未來是跟台北車站共構的中央車站大樓,樓地板價值的高低與樓層不同有關,上述價格是以辦公大樓均價來估價,若國民黨未來分到百貨商場、或高樓層的辦公大樓,整個價值將再上揚,且價差頗大。


綠:捷運局砸兩億 藍坐收暴利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台北車站前的雙子星大樓落成之後,可望成為台灣「首都門戶」,民進黨北市議員李文英表示,整個建案從規劃到發包,都由北市捷運局一手主導,光是初期投入的規劃費用,至少須砸下二億元,但是國民黨黨營事業卻不用花一毛錢,就能夠坐享開發案所帶來的豐厚利益,北市捷運局等於「拿納稅人血汗錢幫國民黨炒地皮」。

對光華投資與北市府以「以地易地」,取得台北雙子星大樓C1基地四分之一所有權,李文英抨擊,C1換地案牽涉數十億元的土地開發利益,不論是前市長馬英九及北市府捷運局,都有圖利國民黨之嫌。

她表示,北市府與光華投資的換地案,經過漫長過程,其中交七的換地案,甚至早在黃大洲擔任市長時就開始進行,但整個程序,卻是在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完成,光華投! 資在入主C1基地後,雙子星大樓的興建案也迅速拍板定案,其中涉及土地開發利益,是否涉及不法,馬英九必須對外說明。

李文英表示,依照捷運局目前評選的幾家建商,初估光是興建費用,就至少必須花費二百億元以上,整個建案工期至少六年,依照目前原物料的上漲態勢,二棟大樓的造價,未來勢必將不斷追加。


捷運局:以地易地 扁任內定案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台北市捷運局長常岐德表示,雙子星大樓的C1預定用地,私有土地僅佔十八%,國民黨的光華投資只是三十多個私有地主中的一個,且「以地易地」早在前台北市長陳水扁任內就已拍板定案,不能因牽涉特定對象,在時空環境變遷下就抹殺、抹黑當初配合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整體規劃開發的美意。

對於市議員指控國民黨黨營事業不用花一毛錢,就能夠坐享開發案帶來的豐厚利益,北市捷運局聯合開發處處長高嘉濃予以反駁強調,目前委託日本建築師所做的捷運共構設計,及以後徵選廠商興建所需的經費及投資,廠商還是會與所有地主商談如何「分攤」費用,並非坐享其成,因此未來各地主實際擁有的樓地板面積都會大幅縮水。

高嘉濃解釋,C1用地共有一萬三千餘平方公尺,八十二%屬於市有! 土地,私有土地僅佔十八%,光華投資在「以地易地」下取得的產權約一千六百平方公尺,約佔所有私地產權的三分之二,在私有地主中佔最多產權。

高嘉濃說,七十九年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通過後,可以與私人或團體合作開發用地,當時因為配合捷運淡水線興建,有用到交一、交七、華捷變電所等台北車站特定區用地,由於考量用地分散、零星不易開發,市府才會以「以地易地」方式,將這些私有地換到C1的市有地做整體聯合開發,原有私地則配合都市計畫變成現在綠地、廣場等用地。

至於C1聯合開發確定結合鐵路局D1用地,則是在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才調整改為雙子星大樓的規劃案。

捷運局長常岐德對此解釋指出,由於初期規劃並未有機場捷運線,在三鐵共構便利性、未來可望成為台北市重要門戶的多方考量下,才規劃興建雙子星大樓。

2007年7月19日 星期四

北市府壞榜樣

2007年7月20日 星期五
自由時報


北市府壞榜樣

■ 莊善皓

台北市政府的員工連續多天被電視媒體報導違規穿越馬路,經媒體披露後仍然我行我素,隔天照常違規穿越馬路。雖然有駐警「柔性」勸導,市府亦在媒體面前配合廣播宣導,可一點效果也沒有。原因是:反正沒有員警取締!而市府人事室與北市交通局對媒體的質疑回答同樣妙:全世界沒有保證公務人員一定都守法,且違規是屬個人行為。

試問公務人員不是更該遵守法令嗎?這樣的市府團隊怎不讓人氣結?尤其事發至今不見台北市長出來為員工的違法行為、錯誤示範道歉,並呼籲員工遵守交通規則,連市長都麻木不仁,難怪台北市一直給人是獨立行政區的錯覺。如果郝市長真有魄力,就應下令轄區員警加強取締違規者,如違規者是市府員工除開立交通罰單外,還要通報市府所屬局處室做行政處分。否則,如果讓交通違規被員警取締不手軟的一般老百姓信服市府及市府各機關的公信力?(作者為自營商)

2007年6月30日 星期六

議員︰副市長林崇一公器私用

2007年6月29日 星期五
自由時報

議員︰副市長林崇一公器私用

〔記者陳曉宜、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黃向群昨天質疑,副市長林崇一在貓空纜車未通過履勘前,以口頭方式要求新工處同意五月五日,讓自己畢業的亞洲理工學院同學會,在同學會後特權搭乘貓纜,根本是公器私用。

林:同學試乘提供意見

副市長林崇一昨天表示,他確實有安排亞洲理工學院同學會去試乘貓纜,但那是在四月時就安排好的,目的是讓這些具工程背景與專業的人,能在試乘後提供寶貴意見。

黃向群表示,貓空纜車於六月十四日履勘進行前,原本是不對外開放搭乘,但他卻發現,在這之前有許多非屬經營、管理或監督單位的團體或個人,以各類方式利用市府高官特權關說搭乘過貓空纜車,其中林崇一畢業的亞洲理工學院同學會,在五月五日辦理台灣校友聯誼活動後,就直接前往貓空纜車試乘。

黃向群表示,根據市府官員私下表示,是副市長林崇一辦公室,以口頭命令交代新工處當日要妥善安排同學會活動,明顯公器私用。

2007年5月27日 星期日

議員質疑違獻金法 郝龍斌:按監院規定辦理

議員質疑違獻金法 郝龍斌:按監院規定辦理


【大紀元5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二十五日電)民進黨籍市議員周威佑今天在議會質詢時質疑,台北市長郝龍斌選舉市長期間政治獻金帳號至今仍未關閉,明顯違反政治獻金法。郝龍斌表示,他的政治獻金帳戶全權交由律師、會計師處理,一切依照監察院規定辦理;但如有人在期限後捐款,將會依規定退回。

周威佑今天在議會質詢時出示一張新台幣十元的轉帳單,表示他的辦公室助理為了查證,上周還特地把款項匯入郝龍斌富邦銀行競選帳戶,證明的確違法。

市府新聞處長羊曉東指出,經查證後,郝龍斌的競選專戶在十二月後,匯入款項只有這筆十元捐款;至於帳戶內剩餘款是因為後續尚須依法令程序處理,所以還不能關閉專戶,郝龍斌會把上述款項退還議員。

市府官員也指出,郝龍斌經向監察院查詢,依法銀行在期限後不得再接受專戶轉帳,所以郝龍斌已向監院要求銀行注意;同時目前欠缺杜絕銀行轉帳到專戶的機制,郝龍斌也希望監院能適當處理。

周威佑今天質詢時批評,據政治獻金法規定,直轄市長參選人募集政治獻金期間,從選前八個月到投票前一天,不過市長選舉結束已經五個月,郝龍斌市長競選官方網站還刊載募集政治獻金消息,且公開捐款帳號;他的助理市議員試著捐款十元,也順利完成捐款手續。

針對市議員批評此舉明顯違反政治獻金法,郝龍斌說,他的政治獻金帳號全權交由會計師、律師處理,一切依監察院規定辦理。郝龍斌並表示,他的政治獻金帳戶還在,是因為還有餘額,並正由會計師處理中;但如果有任何捐款,他都會依法處理並退回。

2007年5月22日 星期二

郝家違建未現場會勘 議員批特權

2007年5月22日 星期二
自由時報


郝家違建未現場會勘 議員批特權


〔記者陳曉宜、鄭琪芳/台北報導〕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一路追查下,終於發現台北市政府處理市長郝龍斌家違建與市民違建有極大差別。台北市建管處長何幼榕昨天坦承,去年郝家被檢舉違建時,該處未依規定到場會勘,因此對外稱郝家沒違建是錯誤訊息;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處長謝松芳昨天也坦承,民國九十二年發現郝家有違建時,並未依法追討五年房屋稅,而今已超過追繳期限,所以從八十八年到九十二年已無法追繳。

周柏雅議員痛斥,一般市民家有違建被檢舉,建管處就到現場會勘查報,為何郝家不用?根本是特權。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各稅捐處每年都會進行房屋稅籍清查,若查獲違建,通常會要求補繳當年度稅款,除非掌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該違建五年前就已存在,才能追繳五年稅款。

房屋稅追繳逾期 稅捐處坦承疏失

稅捐稽徵處處長謝松芳昨天坦承,民國九十二年查到郝家有違建時,因當時無「相關資料」佐證,並未依法要求郝家補繳前五年的房屋稅,但他坦承該處人員有疏失。

謝松芳表示,今年郝家補照後,實際違建面積確與九十二年時發現的違建面積不同,相差大約三分之二,也就是說,九十二年查到的違建約一百多平方米,但現在知道郝家補照的違建有三百九十多平方米(約一百八十坪)。謝松芳也坦承,九十二年查到時,未依法對郝家處以未主動申報的罰款,今後會依法處罰。

對此,郝龍斌表示,依法該補的稅他都會補。

議員質詢 郝仍不願承認家有違建

郝家違建從選前的沒有違建,現在變成有三百九十多平方米違建要補照,周柏雅昨天痛批郝龍斌,根本是欺騙社會大眾。但郝龍斌昨天仍不願承認自家有違建,他一再強調,家中建物是八十三年以前的建物,而且本來就是兩層樓,只要補照就可以了,是程序上沒有補足,對此,李慶鋒議員質問郝,「八十三年以前的違建是不是違建?」郝仍答,「依法可以補照」,李慶鋒說,不管是程序違建或實質違建都是違建,建管處長何幼榕也在一旁坦承,「是違建」。


蘋果日報

郝宅違建追稅40萬


【昝世昌╱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涉住宅違建事件,昨持續在台北市議會發燒。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四年前對郝宅違建徵房屋稅,因資料不全,僅徵收三分之一稅款。稅捐稽徵處處長謝松芳表示,本周內會前往郝宅會勘,計算出應追繳五年的房屋稅金。



議員痛批「不要臉」
市議員莊瑞雄粗估,郝龍斌應補稅額包括懲罰性罰款,約有四十萬元。謝松芳昨說,二○○三年發現郝宅有增建建物,當時因「無相關資料佐證」,不知郝宅違建面積達三百九十餘平方公尺(約一百一十八坪),因此只追徵約三分之一的房屋稅,未來不但全數開徵,且要依規定追繳過去五年少徵的三分之二稅金。
民進黨籍議員周柏雅批評,稅捐稽徵處四年前發現郝宅違建未開罰,全是特權所致。建管處處長何幼榕坦承,當時是憑空照圖判定,沒有到場會勘。
郝龍斌昨強調:「我家沒有依法應拆除的違建。」他並指陳水扁總統家的違建,到現在還沒有補照,「和他相比,我足為市民表率。」議員李慶鋒對此痛批郝「不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