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6.19
節省維護費 可收權利金 5大型公園 擬委外經營
劉添財/台北報導
北市府最近計畫對公園進行大規模改造,研擬採委外方式由民間經營,市府評估認為,除了可以收取權利金及每年租金外,並可省下為數可觀的清潔及人力預算,為市府增加一筆可觀的收入,初期將以大型的公園例如大安森林公園、青年公園、陽明公園、二二八公園、榮星花園等為主試辦。
另為消弭部分公園屢傳遭占地為王,經營早覺會、卡拉OK、出租涼椅或強占球場收費等情況,北市府也決定展開全面清查,希望採取有效措施根除這些非法行為。
市府高層強調,市府規畫公園採委外經營,當然會限制業者的商業行為必須符合一定的規範,不能違反公園免費開放給民眾使用的基本要求,也不能太商業化,不過並非所有的公園都適合採委外經營,「市府不會為了賺錢而昏了頭」,讓業者破壞公園的基本功能而為所欲為。
為了全面檢討約200多座市有公園的功能,北市府現正積極開會研商對策,希望賦予公園新的生命及使用價值。由於市府每年運用在公園維護預算及人力達數億元,卻仍力有未逮。市府高層會議研商時認為,部分大型公園地段不錯,加上設備完善,因此能吸引許多民眾使用,若能引進委外經營的概念,給予得標業者一定空間,經營與公園有關的商業行為並負責公園維護工作,如此既能為市府省下每年公園維護的人力及預算,同時也可為市府增加權利金及租金。
市府高層官員表示,北市200多處公園處管轄的公園並非都適合委外經營,不過像大安森林公園的條件就非常不錯,若能規畫業者在一定的範圍之內經營花木生意,以鄰近的建國假日花市的盛況,必定吸引業者的經營興趣。與大安森林公園條件相若的公園還有很多,只要市府妥善規畫並與業者溝通了解他們的需求,相信可以收到雙贏的局面。
市府相關人士表示,有關河濱公園部分也會進行改造,將放寬河濱公園的使用範圍,研議開放行動咖啡車在特定區域經營,以及規範在一定範圍之內可以進行烤肉等等。
中國時報 2007.06.19
搶錢不要搶過頭
劉添財
北市府有意將具商機「潛力」的公園委外經營,市庫不必花錢又可賺錢,可說生財有道,但從小巨蛋及交通博物館等委外經營的實例,凸顯委外經營並非萬靈丹,如果契約規範不周延,極可能衍生弊端,市府可能未賺錢就先惹身腥了。
北市綠地公園不足是一事實,若有大型公園在住家附近,房價必定高漲,可見公園對民眾的重要性,公園也以24小時對民眾免費開放而稱便,因此在市府研議要將公園委外經營時,必須先思考,如何確保上述公園特性不變 ,才不會引起民怨。
市府要將公園委外經營,首先要確保民眾使用公園的方便性不能遭剝奪,其次,市府要給予得標業者有利可圖,不能以犧牲園區設施或是民眾權益為前提,如果業者在公園內另闢「治外法權區」讓業者謀利,動輒要求民眾付費才能使用,如此的委外經營模式不要也罷,否則必遭外界質疑市府圖利業者。
政府設施辦理委外經營就像水一般,能載舟也能覆舟,並非萬靈丹,像公園有其特殊性,主要提供民眾休閒活動,北市府既研議公園採委外經營模式,事前應該好好規畫,寧可多花一點時間研議防弊措施,也不要匆匆上路反而惹事生非,徒增政府與民眾的困擾。
當市府研議公園採委外經營的同時,倒不如先號召各大企業或是民間團體認養公園,透過他們的力量讓公園展現不一樣的特色及活力,相信可以減少市府每年的公園維護預算,如果真能防弊又不會影響市民使用公園的權益,屆時再辦理委外經營也不遲,市府不能為了省錢而犧牲多數民眾使用公園的權利,進而讓原本充滿綠意的公園蒙上一層商業氣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