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8日 星期四
自由時報
執法大小眼?無視特種行業霸位
警方無視特種業者違規停放車輛,甚至還有業者擺放交通錐佔用格位,也不見取締。(記者洪敏隆攝)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北市府的時段性禁停政策和警方的積極取締,成為特種行業淨空停車位當路霸的「打手」?
長春路從林森北路到新生北路的路邊收費停車格位,是台北市唯一禁停時間從下午五時至晚間九時的路段,住在附近民眾指警方在禁停時段,勤於拖吊停放在收費格位內的車輛,當警方將停車格位淨空後,沿線的特種行業就用交通錐霸佔停車格,方便業者客人的車輛停放,卻從未見警方加強取締。
家住新生北路的王先生說,長春路一帶特種行業林立,很多店是晚上九時以後才有生意,如果真的是考量當地交通狀況,實施禁停時間應該是從晚間一直到隔天凌晨,他質疑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訂出很突兀時段,有圖利特種行業之嫌。
更令民眾氣憤的是,長春路短短兩百公尺的禁停路段,下午五時至九時的時段,高居北市所有路段拖吊排行榜冠軍,但警方積極拖吊卻又無視業者的路霸行徑。記者十多次親自觀察,發現拖吊車在禁停時段,並非所有車輛都拖,對業者晚間八時後所佔車位,拖吊車彷彿有默契般的駛離,深夜該路併排嚴重,卻未見加強取締。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陳銘政表示,禁停時段停放車輛本來就視同違規,警方加強巡邏拖吊執法並無不當之處,但執法警員若選擇性拖吊,經查獲會予以懲處,今後也會請轄區警方加強巡邏取締業者佔位。
交工處設施科長劉嘉祐表示,當初因為考量長春路沿線的營業型態,晚間八時以後車流量還是很大,才會延長禁停時間,但他也承認長春路事實上應該是越晚交通越擁擠,交工處會檢討評估,延長該路段晚間的禁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