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國小白色恐怖再現??鼓棒長笛變體罰工具??
徐佳青部落格
http://blog.yam.com/ever_green/article/10975787
樂器變成體罰工具、偽造文書加上偷竊、這樣離譜的不適任教師卻在教育局官員一再護航之下繼續任教。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近月連續接獲多位家長陳情表示建安國小音樂教師梁儷錚曾在2003年因不當管教學生遭到申誡後,但卻毫無悔意,今年3月以來重蹈覆轍用鼓棒長笛等打學生;經議員調查後發現,此名老師自2003年開始持續有偷竊、偽造文書、詐領鐘點費、不當體罰學生等嚴重情事,但是卻僅受到申誡處分,連續五年考績都提乙等,
甚至有教育局科長介入考績委員會關切護航。
因此台北市議員徐佳青今日2007年7月20日(五)
上午於市議會開記者會踢爆教育局的白色恐怖真相。
音樂總監我最大 核銷拿錢不用怕
徐佳青議員表示建安國小音樂老師梁儷錚任教20多年,並身兼建安國小管弦樂團指揮老師,但卻私設「音樂總監」一職,以管弦樂團營運為由向學生家長另行收費,學期中每生每月2500元、寒暑假則每次各3000元。以樂團最少200位學生計算,一個月就收入高達50萬到60萬元,其中80%都支出在「人事費用」,但在每年樂團分開表演時卻屢屢以經費不足為由向學校申請或向家長收費,並且另收每月300元聯誼費用。
龐大的費用去了哪裡?
以教育局於2004年5月12日公告「台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設置要點」作為時間點區隔發現,
在公告以前〝音樂總監〞的鐘點費不分時段為1200元、在要點研擬到公告過程中自動降價變成上班時間一節課40分鐘260元、課外450元,到了公告後才〝回歸正常〞上班時間若只輔助不教課則一節130元、課外一節260元;除此之外,在要點公布前,外聘老師鐘點費由梁老師〝自由心證〞一節要價1700元隨便喊價,經公布糾正後才一律以1000元給付。
此外還包括任意填寫訓練時間以申請鐘點費,
但2006年該音樂「總監」離開管弦樂團後,接續的分開表演活動不僅不用加收費用甚至還有盈餘。
偷竊加偽造文書 教育局護航=無罪
除了財務收支不清、瞞天大謊之外,經查2003年12月18日考績會記錄後發現,梁老師進入校長辦公室偷竊校長資料以做他用,當時有錄影帶以及證人等明顯證據,但卻因當時教育局三科科長施博惠列席護航下,最後僅記申誡乙次及寫下道歉函;2004年上課遲到、提早下課、缺課未請假並自行找人代課,同樣僅申誡一次、考績乙等。
2005年1月14日建安國小課外社團會議記錄,更有梁老師私蓋訓導處核章,逕自寄發寒訓繳費通知給家長,不僅偽造文書更在會議中以辭職要脅校長,但當年考績依舊僅評以乙等。
今年5月14日教育局經家長投訴後查明梁老師有不當管教情事,但在教育局重要人士強力護航下,
本月12日考績會,依舊再評以乙等。
徐佳青議員指出梁儷錚老師把樂器當作體罰工具,用鼓棒、長笛等硬質樂器擊打學生頭部、手臂等部位,甚至要求該級任班級的班長和副班長將〝不受教〞學生硬生生拖出教室,造成學生掙扎受傷;除了肢體暴力外,更在上課時分以學童忘記帶水彩等用品為由在課堂上一一打電話給家長,隔著話筒斥責學童和家長。
徐佳青議員及受害家長具體要求教育局對於此完全不適任的教師,應即刻退回梁老師今年考績改列丙等,並以專案處理要求提早退休,更應主動調查以嚴懲護航的不法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