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蛋權利金 東森還未繳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2007.07.03 04:18 am
原本應該攤牌的東森小巨蛋爭議,看來還無法結束。台北市政府表示,關於巨蛋LED工程違約金部份,東森上周五已提出異議,將送交市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調解;至於昨天應該要繳納給市府4000萬的權利金,則未如期繳納,市府將依合約催繳,若三個月內未繳,市府將與東森解約,並啟動接管機制。
東森巨蛋公司則低調表示,一切依照合約進行,也把還款計畫及內容函文給市府。其他的則要等總經理林克謨南部出差回來後才能進一步對外說明。
依合約,東森巨蛋每年1、4、7、10月都要繳納一季的權利金4000多萬元給市府,但截止昨晚下班前東森都未繳錢,市府專案小組將此列為重點,認為東森財務上確有困難。
市長郝龍斌表示,東森巨蛋未繳交權利金,依合約在1個月內加罰2%,2個月加罰4%,3個月加罰10%;若東森3個月內未繳,市府依約可與東森公司解約。
郝龍斌說,繳交權利金有3個月的緩衝期,東森3個月內繳不出權利金,顯示其經營能力與誠意都有問題,市府必須進行解約的相關準備工作。
至於LED工程的違約金2億7百多萬元,由於東森對於裁罰認定不同已提出異議,按規定使用政府採購法的工程,將送交工務局「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進行履約爭議調解,結果若不服還可提出訴訟。預料這部分要有結果至少須2個月。
官員表示,東森因工程延誤的違約金已超過履約保證金的10%,依合約市府得與其解約,但市府為顧及小巨蛋表演檔期的完整及市民權益,加上LED工程只是整個巨蛋的其中一部分,考量結果市府並未做出解約動作。
中國時報 2007.07.03
東森拒繳小巨蛋權利金及違約金 市府施撒手鐧 罰東森
陳洛薇/台北報導
東森公司拒繳4千萬元小巨蛋權利金及2億元LED違約金,並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異議,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日表示,將依約對東森開罰,若東森3個月後不繳,依合約規定市府將不排除與東森公司解約,接管小巨蛋。
東森巨蛋總經理林克謨表示,上周已發函台北市政府提出律師見解,市府既然說依照合約走,就照合約罰,東森不會繳,反正三個月過後,律師就會出招。
昨日是東森公司繳納小巨蛋新一季權利金的最後期限,但東森未如期繳款。台北市政府表示,依據合約,延遲繳納權利金1個月內要加罰2%,二個月加罰4%,三個月加罰10%。
郝龍斌強調,如果延遲三個月都不繳款,這就表示東森公司在經營小巨蛋的能力及誠意上都有問題,市府不排除會接管小巨蛋。
至於LED2億元違約金,郝龍斌表示,東森已在廿九日對這筆款項提出異議,市府將會依據合約及法律規定,透過協調、訴訟等方式來處理。
這筆違約金七月一日到期,可是一日碰巧是星期例假日,昨日變成最後的繳款日,但由於現在東森提出異議,這筆錢東森暫時不會繳。
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楊錫安表示,3個月後才是「最後攤牌時刻」,在此之前,市府會繼續開罰,LED違約爭議則交由法院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