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5 19:36╱林麗玉
中廣新聞網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批評,台北市經過核備的路邊警用停車格有357個,不過裡面很
多都是浮濫設置,甚至還有沒有經過核備,向市民搶劫來的停車格,市議員周威佑
指出,例如南港分局只有九部警備車,大樓下室有一百八十多格車位,路邊卻又劃
了五格停車格,還有士林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北投分局、大安分局等,都有類
似的情況,警察局根本是搶劫市民的路邊停車格位。
對於市議員的質疑,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表示,路邊加劃警用停車格,是因為路
邊停車方便,爭取辦案時效,而警察局一年前,也針對這個問題檢討過一次。
另外台北市議員也提出質疑,許多路邊警用停車格,停的是私家轎車,還有派出所
私設警用路邊停車格,還將停管處的收費器移掉,警察局長王卓鈞表示,路邊警用
停車格不能停私家車,而移除收費器,誰做的誰負責,會依照規定辦理,台北市警
察局也會在一個月內,全面檢討路邊警用停車格的設置。
2007年10月26日 星期五
自由電子報
派出所 竟然私劃停車位
市警局稱將塗銷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北市停車空間一位難求,北市警局許多派出所卻被檢舉,
為了停車方便竟將周邊停車位私繪為「警用」,大停霸王車,市議員周威佑批評各
分局公然違法,霸佔市民權益,市警局表示,將在一個月內清查所有虛設停車位,
並予以塗銷,交大也承諾,將針對違規的派出所開罰。
北市議員周威佑、徐佳青、吳思瑤昨天前往北市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會勘,路
邊停車格位上竟被私繪「警用」兩字,還用兩個交通錐圍住,有特權之嫌,北市交
通警察大隊表示,若派出所違法一定開罰,絕不護短。
周威佑表示,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在停管處登載資料,僅申請兩個路邊警用停
車位,但現場警用車位卻有四個,「分明就是自己大開方便門」,該派出所副所長
楊坤龍說,會自行增設兩個停車位,是為了方便來警局報案、洽公的民眾停車,徐
佳青則當場反駁:「哪個市民會白目到把車停在警用車位上?」甚至還有員警開車
上班,就大剌剌把車停在私繪的警用車格或人行道上。「這種警紀教市民如何心服!」
停管處指出,和平東路派出所私繪停車格位,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
可處以一千二百元至二千四百元罰款。
議員吳思瑤說,目前全台北市分局及派出所路邊停車位有三百五十七個,但有二十
五個分局及派出所,共七十三個停車格有浮濫虛設情形,「車位不足應提出申請,
不是自己畫了就算數。」
市警局長王卓鈞昨天也承諾,會全面檢討各分局、派出所路邊停車格位需求,一個
月內將所有虛設停車格塗銷。
中國時報 2007.10.26
執法者犯法 停管處無奈
陳函謙╱台北報導
北市和平東路派出所私自將路邊格位改為警車專用,並停放自用車,影響市民停
車權益。北市停車管理處表示,私自塗改標誌標線屬路霸行為,依規定處以 1200
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款;但警察局是監督執法者,卻知法犯法,停管處也只能要
求將車位恢復原狀。
停管處表示,各警分局有停車位需求,彙整後由交通大隊先把關,再由停管處和
交工處前往會勘;因無從了解各派出所的警車數量和勤務內容,難以置喙,只能希
望警方審慎提報,若有影響交通,就會建議刪減。
停管處無奈表示,不少分局位於交通要道、停車位難尋之處,若有地下停車空間
足以停放警車,也盼警方不要占那麼多路邊格位,以滿足市民停車需求,也會請警
局再加檢討。
停管處人員說,一般民眾私自塗改標線或格位,因為畫得不像,很快會被舉發,
但警用車位和一般車位一樣都是白線,只要在格位內加上警用車位4個大字即可,
很難分別。加上專用車位都在派出所門前,一般人或收費管理員很少產生懷疑,除
非拿著車位資料逐一比對,否則判斷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