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 大安二公園中集會 市府:8月1號起隨報隨准
【2007/07/10 14:13 報導 】
中廣新聞網
今後在台北市提出集會遊行,有二處地點可以隨到隨申請,台北市政府表示,從8月1號起,228紀念公園及大安森林公園的二處音樂臺,民眾若遇有重大緊急事故,可以隨時向當地管區警方提出申請,而如果主管機關在評估沒有違反「集會遊行法第11條」所規範的事項,或其他治安顧慮等情形,必須立即許可。(程平報導)
北市研考會主委盛治仁表示,會考慮將這二處公園中集會遊行的申請時間,從原本10到60天前,改為隨時申請隨時准許,主要是以考量保障基本人權,而且目前朝野都傾向把集會遊行從申請制改為報備制,因此在不違背現行集遊法的情況下,市府所做的行政認定放寬。(t)
盛治仁也表示,公園處也配合修法,將路權完全開放,而警方則會考量在週邊沒有其他集會,或是國家元首危安受到影響時,原則上都不! 會否決申請。(t)
而市府會選定228紀念公園及大安森林公園,主要是考量能見度及不影響治安及交通,但這二處公園中的音樂台,估計都只能容納數百位民眾集會,盛治仁表示,如果集會人數過多就會自然溢出。
2007年7月11日 星期三
自由時報
北市2集遊專區 即到即申請
〔記者林恕暉、劉慶侯、邱俊福/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昨天訂定二二八紀念公園音樂台、大安森林公園音樂台為「集會遊行專區」,八月一日起民眾若在此集會遊行,可「即到即申請」,無須受六日前申請限制,轄區警分局考量若無治安疑慮或影響元首安全者,將從寬核准。
擇定二二八及大安公園音樂台
轄區警分局對此多表樂觀其成,中正一分局認為可有效降低對治安和交通的衝擊,對警方執法有一定的助益,也可減少民眾的衝突和抗爭;但因二二八公園距離總統府等重點單位很近,警方未來在即審即核上,也會相對因應,並提供一定的警力進行戒備。大安警分局分局長吳思陸則說,大安森林公園地點較單純,多以藝文、教育活動為主,且於安全維護上,較不會造成困擾,將會依照規定辦理。
提案的研考會主委盛治仁也是紅衫軍成員,他表示,此案是由郝龍斌市長指示研議,並非他主動提出,郝龍斌可能也看到當初紅衫軍情況,認為應減少行政程序,才會要求他研設集會遊行專區。
盛治仁說,集會遊行是基本人權,本案是考慮立法院將修法把集遊法由「申請制」改為「報備制」的精神率先實施,現行集遊法也規定「重大緊急事故」可不受六日前申請限制,北市府以行政裁量權來放寬申請時限,市府公園處則提供兩處園區路權,在不違反集遊法的前提下,減少行政程序。
盛治仁說,在此兩地集會者,原本須在十天前先向公園處申請使用權,再向警局申請集會遊行;未來無須先向公園處申請路權,最遲可於當天直接向轄區警分局申請,一次以一天為原則,若有兩方以上申請時,先申請者先核准,如果這兩處場所被事先預約另有用途,市府也會提供其他備選場所給民眾使用。
下月起 不受六日前申請限制
至於為何選定這兩處,盛治仁說,市府曾考量包括市府前的市民廣場、中山足球場、中山堂廣場、河濱公園等,在考慮集會遊行須能見度,也不影響交通、公共利益、社會秩序情況下,才選定這兩地點,若人數超過時也有腹地可「自然溢出」,若有兩方政治對立情況時,兩個地點也可提供分別使用。
盛治仁強調,北市府並無黨派或政治考量,也從未將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納入專區考量範圍。而市民廣場則是因腹地小,附近交通、商業活動密集,加上市府大樓前已設有請願專區,所以才未納入。
非人潮密集處 也無抗議標的物 設集遊專區 無實質意義
記者林恕暉/特稿
台北市府昨天決定將設「集會遊行專區」,讓民眾不必受六天前向警方申請集會遊行的限制,立意雖良善,但從過去集會遊行經驗來看,陳情或抗議多以政府機關為目標,並希望獲得媒體廣泛報導,北市府設置的專區地點很難達到此一目的,設集遊專區恐怕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從歷年的集會遊行情況來看,民眾集會遊行多有設定陳情或抗議的目標,並宣揚其理念或意見,希望透過媒體報導,能獲得更多人的支持認同,因此,集會遊行地點通常以政府機關、人潮眾多路段居多;二十多年前的五二○農民遊行就以立法院所在的中山南路為主,黨外時期的五一九綠色行動則選在龍山寺出發,去年的紅衫軍將目標對準總統府,當時這些活動選擇場地時,都設定了特定目標作為抗議對象,或以聚集更多人群為目的。
但北市府訂定的集遊專區,都設置在「公園音樂台」,這些場地本應作為藝文表演場地,如今卻淪為服務政治之用,尤其此地並非人潮密集場所,有意舉辦集會遊行者,也會考量在此集會無法向過往行人宣揚理念,也缺乏抗議或陳情的標的物,無法達到向政府陳情、抗議的目的。
尤其,從過去大安森林公園音樂台或二二八紀念公園音樂台的場地使用狀況來看,除了藝文活動外,集會多以政治人物選舉造勢用途為主,對於一般集會遊行的實質幫助不大,「集會遊行專區」的受益者,恐怕不是想要宣傳理念的民間社團、一般民眾,「政治人物」才是主要獲利的一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