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9日 星期一

動物園技正林仗烈被起訴 藉勢勒索 工程做到自家去

中國時報 2007.07.08 
動物園技正林仗烈被起訴 藉勢勒索 工程做到自家去
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北市立動物園總務室技正林仗烈,仗勢自己是動物園中唯一懂土木工程的人,在動物園昆虫館新建工程中,包庇廠商逾期罰款及設計監造疏失,再向廠商索賄。案經台北地檢署依貪瀆罪起訴,並求處重刑。

起訴書指出,林仗烈因其是動物園工程小組中唯一具有土木工程專業背景之人,能在工程驗收過程提供專業意見,因個人財務不佳,藉勢向廠商勒索財物。

九十二年十二月間,林仗烈在動物園工地內,以他位於內湖住處庭院需要裝修為由,向三能建築師事務所監工索討施工圖面,監工因擔心工程進度受阻,乃繪製價值約35000元之施工圖,免費送給林。林食髓知味,再向監工索賄10萬,監工懾於林仗烈在工程上刁難,自行提領3萬元現金,到林住處交款,事後該事務所將該筆款項列入公關費報支。

九十三年六月,林仗烈向昆虫館新建工程包商幸福公司蔡姓女經理索討10萬,蔡女為免受刁難,且日後請領工程款困擾,決定支付,但因財力不佳,乃向副總借款支付。

恐東窗事發 製造借款假象

另林仗烈向經常承作動物園小型工程的藍姓包商開口,以他內湖住宅的採光罩工程需人施作,藍即派人免費施作,不久林再向藍索討10萬元,藍親自送錢到林住處。

九十三年十一月,林仗烈知悉市府政風處已接獲廠商檢舉他不法事項,為恐東窗事發,在政風人員調查前,先向幸福公司蔡姓女經理要求以他名義匯回款項,製造雙方借款假象,蔡女因工程尚未完成驗收,乃配合辦理。

九十四年一月,林仗烈主動邀動物園工程小組成員,召開協調會,無視包商未依規定申報停工情事,主張免計工期31天,讓廠商免罰4百餘萬元,甚至還主動代工程小組簽辦公文。

但因動物園工程小組召集人在公文上簽註不同意見,並向動物園副園長表達不妥,副園長遂批示建議不發本函,並向動物園園長報告,林仗烈始未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