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蛋爆公安弊案? 市府澄清
【聯合報╱記者楊惠琪、范凌嘉/台北報導】
2007.07.05 03:10 am
壹週刊報導台北小巨蛋爆發公安弊案,質疑台北市政府刻意放水,只為彰顯前市長馬英九政績。市府昨天舉行記者會指責壹週刊報導不實,不排除對壹週刊採取法律行動。
馬英九競選辦公室發言人羅智強昨天表示,該報導有「十一大錯誤」,壹週刊應澄清並道歉,新聞自由不能有真實惡意,馬營正研究是否追究法律責任。
羅智強強調,東森涉及的圍標問題,是兩家廠商間的問題,與市府無關,至於報導說馬英九為求政績倉促開幕,但開幕是二○○五年,馬英九二○○六年底才市長卸任,「一年有餘的時間,何必倉促?」
台北市新建工程處、建築管理處、體育處、消防局及法規會等首長,均出席市府記者會。新工處長李四川說,報導指稱小巨蛋核發使用執照過程只憑設計圖就核照,並非事實。在小巨蛋申請使用執照前,新工處已完成消防設備、汙水管線竣工查驗等先期作業,並由建管處人員及無障礙空間委員勘查無誤後才核發使用執照。
消防局長熊光華指出,小巨蛋的滅火設備是由中央內政部消防署核准,使用的是FM-200系統,並非報導所指的海龍消防系統。
壹週刊質疑小巨蛋是大型建物,何以只依一般建築物發給使用執照。建管處長何幼榕說,小巨蛋位處體育場用地,依建築法程序申請建造及使用執照,雖然是一般建築物,但查驗標準比特種建築物更嚴格。
針對點交部分,體育處長梁永斐則出示市府及小巨蛋雙方代表簽名的土建、水電等工程點交文件。他說,新建工程移交清冊多達一百餘頁,絕非報導所稱,小巨蛋營運近兩年還未完成驗收點交工作。
突檢小巨蛋 安全門上鎖…罰6萬
【聯合報╱記者詹三源/台北報導】
2007.07.06 04:11 am
市議員李文英、洪健益昨天會勘小巨蛋的消防滅火系統及安全疏散門,雖然消防局強調滅火器材領有內政部的審核認可書,議員仍要求把消防鋼瓶送請檢驗,以昭公信。
至於小巨蛋地下停車場的安全門違規上鎖,建管處則開處6萬元罰款,並要求立即改善。
李文英、洪健益在媒體報導小巨蛋涉嫌使用有毒的海龍氣體,做為消防滅火使用後,昨天緊急會同消防局、新工處、體育處前往會勘,要求針對滅火鋼瓶的氣體徹底檢驗。
李文英等先到地下室的機房勘查消防設備,她說,小巨蛋使用的消防滅火器材,被人檢舉使用禁止使用海龍氣體,顧及小巨蛋舉辦活動,動輒上萬民眾參加的情形,有必要查明。
新工處科長馬景文、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李金烈等,則拿出進口文件資料表示,小巨蛋的消防鋼瓶為原裝進口的消防器材,內容氣體屬於低毒性的FM200氣體,也經過消防署的認證,並不是海龍氣體。
李金烈表示,小巨蛋的消防設備,經過內政部的審查委員會審查認可,並有審核認可書,不可能是海龍毒氣,而且這些大型消防鋼瓶只在地下一樓的機房使用,並不會影響到主場館內的空間。
至於主場館內使用的消防系統,主要為強力噴水系統。他說,小巨蛋的消防安檢,每半年要定期全面檢查,消防設備都合格。
不過,議員們再轉往地下二樓的停車場,勘查緊急出入口的安全疏散門,卻發現其中一處安全門設有中控鎖,質疑違反使用規定。
東森管理處人員表示,這處安全門因屬內部公務及運送貨物進出使用,才加設中控鎖,由中控室負責管控,一旦有火警意外即會控制開啟,至於其他安全門仍都保持24小時暢通。
建管處昨天下午派員前往稽核,發現安全門加裝中控鎖,已經違反建築法,隨即開處6萬元罰款,並要求立即改善,